卡泊三醇搽剂
卡泊三醇搽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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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泊三醇搽剂

卡泊三醇搽剂

非处方药 医保乙类 进口

通用名称:卡泊三醇搽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J20150664

生产企业: LEO Pharma A/S 丹麦利奥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头部银屑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卡泊三醇搽剂
卡泊三醇搽剂
阿达帕林凝胶
阿达帕林凝胶
主要成分

卡泊三醇,化学名称为:9, 10-开环胆甾-24-环丙基-5, 7, 10 (19), 22-四烯-1, 3,24三醇 水合物 结构式为: 分子式:C27H40O3, H2O 分子量:430.6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达帕林。化学名称:6-[3-(1-金刚烷基)-4-甲氧基苯基]-2-萘甲酸。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28H28O3分子量:412.53

生产企业

LEO Pharma A/S 丹麦利奥制药有限公司

黑龙江福和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J20150664

国药准字H2005687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头部银屑病。

本品适用于以粉刺、丘疹和脓疱为主要表现的寻常型痤疮的皮肤治疗。亦可用于治疗面部、胸和背部的痤疮。

用法用量

将本品少量涂于头部患处皮肤,早晚各一次。每周用量不可超过60ml。当患者还同时使...

本品每天一次,睡前清洁患处并待干燥后使用,涂一薄层于皮肤患处。对于必须减少用药次数或暂停用药的患者,当证实患者已恢复对阿达帕林的耐受时可恢复用药次数。请勿使用可导致粉刺产生和有收缩性的化妆品。

副作用

最常报道的不良反应多为皮肤反应。特别是用药部位的反应。高钙血症和过敏反应的报道非常罕见。 根据临床数据,达力士®软膏的不良反应发生率约为25%左右。(表见说明书)

本品在最初治疗的2~4周里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红斑、干燥、鳞屑、瘙痒、灼伤或刺痛,在程度上多为轻、中度。较少发生的不良反应有晒伤、皮肤刺激、皮肤不适的烧灼和刺痛。极少发生的不良反应包括:痤疮红肿、皮炎和接触性皮炎、眼浮肿、结膜炎、红斑、瘙痒、皮肤变色、红疹和湿疹等。如不良反应严重,应减少用药次数或停药。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未发现本品有任何致畸作用,但本品在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中的用药安全性尚未完全确定,不确定卡泊三醇是否通过乳汁排泄,因此不应在妊娠和哺乳期使用。 儿童用药:因儿童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剂量尚未完全确定,本品不应用与儿童。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用药尚没有具体的临床实践经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无有关本品对孕妇的疗效报告。建议在妊娠时不要使用本品。目前尚不知本品是否随乳汁分泌。因许多药物随乳汁分泌,建议哺乳期妇女若必须使用本品时多加小心,并请勿涂抹于胸部。儿童用药:在12岁以下儿科患者中,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老年用药:临床试验中,受试者年龄均在12~30岁之间,因此尚不明确65岁以上老年人与年轻人之间是否不同。

成分

头部银屑病。

本品适用于以粉刺、丘疹和脓疱为主要表现的寻常型痤疮的皮肤治疗。亦可用于治疗面部、胸和背部的痤疮。

药理作用

药理作用: 本品为维生素D衍生物卡泊三醇的外用制剂,能抑制皮肤细胞(角脘细胞)增生和诱导其分化,从而使银屑病皮损的增生和分化异常得以纠正。 毒理研究: 本品对钙代谢的影响大约为激素活化型维生素D3的1/100。 在小鼠进行的致皮肤癌研究表明没有任何特殊的致皮肤癌的风险。卡泊三醇溶液按3个剂量组3、10和30mg/kg/天(按体表面积计,分别为9、30和90mg/m2/天。相当于对60kg的成人最大推荐日剂量达的0.25、0.84和2.5倍)局部使用24个月。高剂量是卡泊三醇的皮肤最大耐受剂量。在10和30mg/kg/天组的生存率降低,尤其是对雄性鼠。生存率的降低与梗阻性尿路病发生的升高有关。与治疗有关的最大变化可能是尿成分的变化。这与高剂量卡泊三醇和维生素D类似物使用的预期一致。未见对皮肤的影响,未见经皮或全身致癌作用。 在一项白化裸鼠的研究中,重复暴露在UV照射和局部使用卡泊三醇40周,药物剂量水平与前述经皮致癌试验相同,观察到减少UV照射皮肤出现皮肤癌降低的现象(仅在雄性鼠中有统计学意义),提示卡泊三醇可能会升高UV照射诱导皮肤癌的作用。这些发现的临床相关性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达力士搽剂可能对面部皮肤有刺激作用,应避免直接用于面部。建议病人用后洗手以免无意中将药物带到面部。 由于缺乏数据,有严重肾衰竭或严重肝脏功能不全的患者应避免使用本品。 如果用药超过最多周剂量,可能发生高钙血症,停药后可很快恢复正常。 达力士搽剂因含有丙二醇,可能会引起皮肤刺激。 在使用达力士治疗期间,建议患者限制或避免过度暴露在自然光或人工光下。只有在医生和患者均认为潜在的利益大于潜在的风险,局部卡泊三醇用药可与紫外照射连用。

1、如果产生过敏或严重的刺激反应,应停止用药。确定局部刺激反应程度后,患者可在指导下减少用药次数,暂时停用或完全停止用药。 2、在使用本品期间,如果暴露在日光下,包括发出紫外线的太阳灯,应将剂量降低到最小用量。对于经常暴露在强日光下和自身对阳光过敏的患者,在户外锻炼时应特别注意。当在阳光下是不可避免时,建议在治疗区域上使用防晒产品和保护服;当气候极端异常时,如有大风或寒冷,对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也可能产生刺激性。 3、避免接触眼、唇、口腔、鼻粘膜、内眦和其它粘膜组织,本品不应用在刀伤、擦伤、湿疹或晒伤的皮肤上,亦不得用于十分严重的痤疮患者,或患有湿疹样的皮肤创面。当用其它维生素A酸类药物或使用"蜡质"脱毛方法时,应避免使用本品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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