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光散
足光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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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光散
足光散
足光散

足光散

非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足光散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5432

生产企业: 湖北人福成田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燥湿,杀虫敛汗。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角化型手足癣及臭汗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足光散
足光散
鱼石脂软膏
鱼石脂软膏
主要成分

每袋40克,含水杨酸7.2克,苯甲酸4.8克,硼酸16克,苦参8克。辅料为:滑石粉。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鱼石脂0.1克。辅料为:斯潘-80、轻质液状石蜡、石蜡、黄凡士林。

生产企业

湖北人福成田药业有限公司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5432

国药准字H4402393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燥湿,杀虫敛汗。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角化型手足癣及臭汗症。

用于疖肿。

用法用量

外用,取药粉40克加沸水1000~1500毫升,或取药粉20克加沸水500~750毫升,搅拌,溶解,放温,趁热浸泡患处20~30分钟,一日1次,连续三日为一疗程。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

副作用

详见说明书。

偶见皮肤刺激和过敏反应。

禁忌

成分

清热燥湿,杀虫敛汗。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角化型手足癣及臭汗症。

用于疖肿。

药理作用

本品为消毒防腐药,具有温和刺激性和消炎、防腐及消肿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4.用药一次,观察3日,无不良反应,可连续使用3次;如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连续使用一般不超过7日,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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