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曲康唑分散片
通用名称:伊曲康唑分散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0185
生产企业: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伊曲康唑分散片适用于治疗以下疾病: 1.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2.皮肤科/眼科:花斑癣、皮肤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 3.由皮肤癣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 4.系统性真菌感染:系统性曲霉病及念珠菌病、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组织胞浆菌病、孢子丝菌病、巴西副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和其它各种少见的系统性或热带真菌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伊曲康唑。化学名称:顺-4-[4-[4-[4-[2-(2,4-二氯苯基)-2-(1H-1,2,4-三氮唑基-1-甲基)-1,3-二氧环戊基-4-基]甲氧基]苯基]-1-哌嗪基]苯基]-2,4-二氢-2-(-1-甲基丙基)-3H-1,2,4-三氮唑-3-酮。分子式:C35H38Cl2N8O4分子量:705.64 |
人工麝香、人工牛黄、珍珠、琥珀、硼砂、冰片、炉甘石(煅)、硵砂、珍珠(煅);辅料为:黄凡士林、羊毛脂、液状石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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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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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185 |
国药准字Z10950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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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伊曲康唑分散片适用于治疗以下疾病: 1.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2.皮肤科/眼科:花斑癣、皮肤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 3.由皮肤癣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 4.系统性真菌感染:系统性曲霉病及念珠菌病、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组织胞浆菌病、孢子丝菌病、巴西副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和其它各种少见的系统性或热带真菌病。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祛腐生肌。适用于疮疖、红、肿、热、痛及轻度烫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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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为达到最佳吸收,应餐后立即给药,可加水分散均匀后口服,也可含于口中吮服或吞服。 1.念珠菌性阴道炎:每次200mg,每天二次,疗程为1天或每次200mg,每天一次,疗程为3天。 2.花斑癣:每次200mg,每天一次,疗程为7天。 3.皮肤真菌病:每次100mg,每天一次,疗程为15天;高度角化区(如足底部癣、手掌部癣)需:延长治疗15日,每次100mg,每天一次,疗程为15天。 4.口腔念珠菌病:每次100mg,每天一次,疗程为15天。 5.真菌性角膜炎:每次200mg,每天一次,疗程为21天。 6.对于一些免疫缺陷病人,如白血病、艾滋病或器官移植病人等,采用伊曲康唑分散片治疗真菌感染时,伊曲康唑的口服生物利用度可能会降低,剂量可加倍。 7.甲真菌病: 1)冲击治疗:每次200mg,每天二次,连用一周为一个冲击疗程。对于指甲感染,推荐采用两个冲击疗程,每个疗程间隔3周 ;对于趾甲感染,推荐采用三个冲击疗程。每个疗程间隔3周。 2)或者采用连续治疗:每次200mg,每天一次,连用三个月。本品从皮肤和甲组织中清除比血浆慢,因此,对皮肤感染来说,停药后2-4周达到最理想的临床和真菌学疗效,对 |
外用。取适量膏药涂抹患处或摊于纱布上贴患处,一日1次,溃前涂药宜厚,溃后涂药宜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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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在已报告的伊曲康唑的不良反应中常见胃肠道不适,如厌食、恶心、腹痛和便秘: 少见的不良反应包括头痛、可逆性肝酶升高、月经紊乱、头晕和过敏反应(如瘙痒、红斑、风团和血管性水肿),有个例报告出现了外周神经病变和综合症,但后者的原因不明。已有重要的潜在病理改变并同时接受多种药物治疗的大多数患者,在接受伊曲康唑分散片长疗程(约一个月以上)治疗时,可见低血钾症、水肿、肝炎和脱发症症状。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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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除非用于系统性真菌治疗,但仍应权衡对胎儿有无汗潜在性伤害作用。哺乳期不宜使用。儿童用药:因伊曲康唑用于儿童的临床资料有限,因此建议不要把伊曲康唑用于儿童患者,除非潜在利益优于可能出现的危害。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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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伊曲康唑分散片适用于治疗以下疾病: 1.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2.皮肤科/眼科:花斑癣、皮肤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 3.由皮肤癣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 4.系统性真菌感染:系统性曲霉病及念珠菌病、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组织胞浆菌病、孢子丝菌病、巴西副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和其它各种少见的系统性或热带真菌病。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祛腐生肌。适用于疮疖、红、肿、热、痛及轻度烫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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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对持续用药超过1个月的患者,以及治疗过程中出现厌食、恶心、呕吐、疲劳、腹痛或尿色加深的患者,建议检查肝功能。如果出现异常,应停止用药。 2.伊曲康唑绝大部分在肝脏代谢,因而肝功能异常者慎用(除非治疗的必要性超过肝损伤的危险性)。 3.当发生神经系统症状时应终止治疗。 4.对肾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的排泄减慢,建议监测本品的血浆浓度以确定适宜的剂量。 5.育龄妇女使用本品时应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 6.胃酸降低时,会影响本品吸收。需接受酸中和药物治疗者,应在服用伊曲康分散片至少2小时后,再服用这些药物。 |
1.忌食辛辣食物。 2.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3.孕妇慎用。 4.敷药后局部红肿热痛加重,或伴有恶寒发热时宜到医院就诊。 5.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运动员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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