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特比萘芬片
通用名称:盐酸特比萘芬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03319
生产企业: 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由皮肤癣菌如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毛癣菌、紫色毛癣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引起的皮肤、毛发真菌感染。本品仅用于治疗大面积、严重的皮肤真菌感染(体癣、股癣、足癣、头癣)和念珠菌(如白色假丝酵母)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根据感染部位、严重性和范围考虑口服给药的必要性。皮肤癣菌(丝状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癣。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活性成分:盐酸特比萘芬。 |
化学名称:多磺酸粘多糖(组织性肝磷脂“Luipol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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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Mobilat Produktions Gmb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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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319 |
注册证号H2016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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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由皮肤癣菌如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毛癣菌、紫色毛癣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引起的皮肤、毛发真菌感染。本品仅用于治疗大面积、严重的皮肤真菌感染(体癣、股癣、足癣、头癣)和念珠菌(如白色假丝酵母)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根据感染部位、严重性和范围考虑口服给药的必要性。皮肤癣菌(丝状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癣。 |
用于下列适应症的局部治疗:形成和没有形成血肿的钝器挫伤。无法通过按压治疗的浅表性静脉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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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和适应症调整疗程。成人:0.25g,每天一次。其他详见说明书。 |
皮肤外用。将本品涂抹在患处,一日2~3次;如有需要,可在医生指导下增加使用频率根据换车表面积大小,通常使用3~5厘米长度的本品。患处涂抹本品后适当按摩,使药物充分渗透入皮肤。喜辽妥乳膏也适用于作为药膏敷料。治疗非常疼痛的炎症时,应把乳膏仔细地涂在患处及其周围。通常治疗钝性挫伤的疗程为10天,浅表性静脉炎为1~2周。本品还可用于声波盒电离子渗透疗法。在应用于电离子渗透疗法时将乳膏涂于阴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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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偶见局部皮肤或接触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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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没有关于年龄<2岁儿童口服特比萘芬的治疗经验,因此不推荐本品用于这个年龄组的患者。对于体重<20kg(通常年龄>5岁)的儿童患者,其从对照试验中获得的资料非常有限,所以药物只有在没有其它选择的治疗发放以及潜在的治疗效益大于可能的危险的情况下才考虑使用。对于体重>20kg(通常年龄>5岁)的儿童患者用药(参见【用法用量】)。老年用药:尚无证据提示老年患者与年轻患者需服不同剂量或发生不同的不良反应。开处方时,应注意这一年龄组患者是否已存在肝、肾功能损害(见【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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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由皮肤癣菌如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毛癣菌、紫色毛癣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引起的皮肤、毛发真菌感染。本品仅用于治疗大面积、严重的皮肤真菌感染(体癣、股癣、足癣、头癣)和念珠菌(如白色假丝酵母)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根据感染部位、严重性和范围考虑口服给药的必要性。皮肤癣菌(丝状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癣。 |
用于下列适应症的局部治疗:形成和没有形成血肿的钝器挫伤。无法通过按压治疗的浅表性静脉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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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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