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匹罗星软膏
通用名称:莫匹罗星软膏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73389
生产企业: 杭州朱养心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为局部外用抗生素,适用于革兰阳性球菌引起的皮肤感染,例如:脓疱病、疖肿、毛囊炎等原发性皮肤感染及湿疹合并感染、不超过10厘米*10厘米面积的浅表性创伤合并感染等继发性皮肤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莫匹罗星20毫克。 辅料为:聚乙二醇400和聚乙二醇4000。 |
主要成份为卤米松一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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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朱养心药业有限公司 |
香港澳美制药厂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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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73389 |
注册证号HC2018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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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局部外用抗生素,适用于革兰阳性球菌引起的皮肤感染,例如:脓疱病、疖肿、毛囊炎等原发性皮肤感染及湿疹合并感染、不超过10厘米*10厘米面积的浅表性创伤合并感染等继发性皮肤感染。 |
对皮质类固醇治疗有效的非感染性炎症性皮肤病。如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局限性神经性皮炎、钱币状皮炎和寻常型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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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应外用,局部涂于患处。必要时,患处可用敷料包扎或敷盖,每日3次,5天一疗程,必要时可重复一疗程。 |
以薄层涂于患处,依症状每日一至二次,并缓和地摩擦;如有需要,可用多孔绷带包扎患处,通常毋需用密封的包扎。药效欠佳者或较顽固的患者,可改用短时的密封包扎以增强疗效。对于慢性皮肤疾患(如银屑病或慢性湿疹),使用本品时不应突然停用,应交替换用润肤剂或药效较弱的另一种皮质类固醇,逐渐减少本品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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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局部应用本品一般无不良反应,偶见局部烧灼感、蛰刺感及瘙痒等。一般不需停药。偶见对莫匹罗星或其软膏基质产生皮肤过敏反应。已有报告显示莫匹罗星软膏引起全身性过敏反应,但非常罕见。 |
偶发:用药部位刺激性症状,如烧灼感、瘙痒。罕见:皮肤干燥、红斑、皮肤萎缩、毛囊炎、痤疮或脓疱,如已发生严重的刺激性或过敏症状,应终止治疗。已报道局部用药的不良反应包括:接触性过敏、皮肤色素沉着或继发性感染。此外,尤其在长期使用,或用于大面积皮肤或使用密封性包扎,或用于例如面部、腋下等通透性高的皮肤部位。其他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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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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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进行了皮质类固醇安全性评价,也专门用卤米松进行了动物试验,实验已证明可能有潜在致畸性,或对胚胎及/或幼胎产生其它不良作用。然而,迄今尚未有孕妇使用本品对孕妇不良反应的报道。孕妇使用本品,必须郑重权衡利弊,应有明确的治疗指征。而且,不应大剂量使用,不应用于大面积皮肤(特别不应使用密封性包扎)或长时间地使用。本品活性物质及/或其代谢产物是否泌入乳汁尚不清楚,哺乳期妇女应慎用。儿童用药:对于幼儿及儿童,避免长期连续治疗,以免肾上腺轴抑制的发生。连续性治疗不应超过两个星期;2岁以下的儿童,治疗不应超过七天。敷药的皮肤面积不应超过体表面积的10%,不应使用密封包扎。老年用药:目前尚无老年用药的禁忌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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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局部外用抗生素,适用于革兰阳性球菌引起的皮肤感染,例如:脓疱病、疖肿、毛囊炎等原发性皮肤感染及湿疹合并感染、不超过10厘米*10厘米面积的浅表性创伤合并感染等继发性皮肤感染。 |
对皮质类固醇治疗有效的非感染性炎症性皮肤病。如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局限性神经性皮炎、钱币状皮炎和寻常型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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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莫匹罗星可逆性与菌体内异亮氨酸-tRNA合成酶的特殊位点结合,抑制细菌蛋白合成。由于这种独特的作用方式,莫匹罗星和其它抗菌药物无体外交叉耐药性。本品对与皮肤感染有关的各种革兰阳性球菌具有抗菌活性,特别是葡萄球菌:如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甲氧西林耐药菌)和表皮葡萄糖菌,以及链球菌,这些细菌是引起大多数皮肤感染的原因。大多数革兰阴性球菌对莫匹罗星呈耐药性。但临床上常见的一些细菌,如流感嗜血杆菌、脑膜炎双球菌和奈瑟淋球菌,对莫匹罗星敏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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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如使用一疗程后症状无好转或加重,应立即去医院就医。 2.感染面积较大者,去医院就医。 3.本品辅料为聚乙二醇,大量聚乙二醇可引起肾损害,因此当皮肤大面积破损,特别是合并肾脏疾病的患者,应避免使用本品,并去医院就诊。 4.本品仅供皮肤给药,请勿用于眼、鼻、口等黏膜部位。 5.本品请勿用于身体插管处附近的皮肤。 6.误入眼内是用水冲洗即可。 7.有中度或重度肾损害着慎用。 8.孕妇慎用。 9.哺乳期妇女慎用,尚不清楚本品的成份是否可进入乳汁,使用前请咨询医师。哺乳期妇女涂药时应防止药物进入婴儿眼内。如果是在乳头区域使用,请在哺乳前彻底清洗。 10.使用本品前、后应洗手。使用本品过多时,应将多余软膏擦去。如果不慎吞入本品,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11.本品应按用法用量足疗程使用,在感染未被完全治愈前,不要在症状消失时过早停止治疗。 1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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