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
通用名称: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7702
生产企业: 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主要用于过敏性和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如局限性瘙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慢性湿疹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地塞米松0.75毫克,樟脑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辅料为:丙二醇、单硬脂酸甘油酯、十八醇、白凡士林、液体石蜡、聚乙二醇辛基苯基醚、十二烷基硫酸钠、甘油、羟苯乙酯、3480香精、纯化水。 |
每片含氯雷他定10毫克。辅料为:淀粉、乳糖、微晶纤维素、羧甲淀粉钠、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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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万特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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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7702 |
国药准字H2006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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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过敏性和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如局限性瘙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慢性湿疹等。 |
用于缓解过敏性鼻炎有关的症状,如喷嚏、流涕、鼻痒、鼻塞以及眼部痒及烧灼感。口服药物后,鼻和眼部症状及体征得以迅速缓解。亦适用于缓解慢性荨麻疹、瘙痒性皮肤病及其他过敏性皮肤病的症状及体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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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日1次,一次1片(10毫克)。2~12岁儿童:体重>30公斤:一日1次,一次1片(10毫克)。体重30公斤:一日1次,一次半片(5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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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在每天10毫克的推荐剂量下,本品未见明显的镇静作用。常见不良反应有乏力、头痛、嗜睡、口干、胃肠道不适包括恶心、胃炎以及皮疹等。罕见不良反应有脱发、过敏反应、肝功能异常、心动过速及心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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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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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用于过敏性和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如局限性瘙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慢性湿疹等。 |
用于缓解过敏性鼻炎有关的症状,如喷嚏、流涕、鼻痒、鼻塞以及眼部痒及烧灼感。口服药物后,鼻和眼部症状及体征得以迅速缓解。亦适用于缓解慢性荨麻疹、瘙痒性皮肤病及其他过敏性皮肤病的症状及体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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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所含地塞米松为糖皮质激素,具有抗炎、抗过敏作用;薄荷脑、樟脑具有促进局部循环和轻度的消炎、止痛及止痒作用。 |
本品为高效、作用持久的三环类抗组胺药,为选择性外周H1受体拮抗剂,可缓解过敏反应引起的各种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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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它黏膜部位。(如口鼻)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3.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4.如用药部位出现皮疹、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5.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6.运动员慎用。7.小儿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严重肝功能不全的患者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在作皮试前的约48小时左右应中止使用本品,因抗组胺药能阻止或降低皮试的阳性反应发生。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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