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咪康唑溶液
硝酸咪康唑溶液

硝酸咪康唑溶液

非处方药 医保甲类 国产

通用名称:硝酸咪康唑溶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6892

生产企业: 哈尔滨乐泰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甲沟炎,也可用于皮肤念珠菌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硝酸咪康唑溶液
硝酸咪康唑溶液
皮肤病血毒丸
皮肤病血毒丸
主要成分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20毫克,辅料为:二甲亚砜、香精、乙醇。

茜草、桃仁、荆芥穗(炭)、蛇蜕(酒炙)、赤芍、当归、白茅根、地肤子、苍耳子(炒)、地黄、连翘、金银花、苦地丁、土茯苓、黄柏、皂角刺、桔梗、益母草、苦杏仁(去皮炒)、防风、赤茯苓、白芍、蝉蜕、牛蒡子(炒)、牡丹皮、白鲜皮、熟地黄、大黄(酒制)、忍冬藤、紫草、土贝母、川芎(酒炙)、甘草、白芷、天葵子、紫荆皮、鸡血藤、浮萍、红花。

生产企业

哈尔滨乐泰药业有限公司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6892

国药准字Z2008309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甲沟炎,也可用于皮肤念珠菌病。

清血解毒,消肿止痒。用于经络不和,湿热血燥引起的风疹,湿疹,皮肤刺痒,雀斑粉刺,面赤鼻齄,疮疡肿毒,脚气疥癣,头目眩晕,大便燥结。

用法用量

外用,洗净患部,抹干,喷涂,一日2~3次。

口服,一次20粒,一日2次。

副作用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甲沟炎,也可用于皮肤念珠菌病。

清血解毒,消肿止痒。用于经络不和,湿热血燥引起的风疹,湿疹,皮肤刺痒,雀斑粉刺,面赤鼻齄,疮疡肿毒,脚气疥癣,头目眩晕,大便燥结。

药理作用

硝酸咪康唑为广谱抗真菌药。其作用机制是抑制真菌细胞膜的合成,以及影响其代谢过程,对皮肤癣菌、念珠菌等有抗菌作用,对某些细菌也有一定疗效。

注意事项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避免接触眼睛。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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