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曲康唑胶囊
伊曲康唑胶囊
伊曲康唑胶囊
伊曲康唑胶囊
伊曲康唑胶囊
伊曲康唑胶囊

伊曲康唑胶囊

非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通用名称:伊曲康唑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10767

生产企业: 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伊曲康唑适用于治疗以下疾病:  1.妇科: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2.皮肤科/眼科:花斑癣、皮肤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  3.由皮肤癣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  4.系统性真菌感染:系统性曲霉病及念珠菌病、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组织胞浆菌病、孢子丝菌病、巴西副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和其它各种少见的系统性或热带真菌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伊曲康唑胶囊
伊曲康唑胶囊
京万红软膏
京万红软膏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是伊曲康唑。

白蔹、白芷、半边莲、冰片、苍术、赤芍、川芎、穿山甲、大黄、当归、地黄、地榆、红花、胡黄连、槐米、黄柏、黄连、黄芩、金银花、苦参、没药、木鳖子、木瓜、乳香、桃仁、土鳖虫、乌梅、五倍子、血竭、血余炭、罂粟壳、栀子、紫草、棕榈。

生产企业

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天津达仁堂京万红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10767

国药准字Z1202044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伊曲康唑适用于治疗以下疾病:  1.妇科: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2.皮肤科/眼科:花斑癣、皮肤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  3.由皮肤癣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  4.系统性真菌感染:系统性曲霉病及念珠菌病、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组织胞浆菌病、孢子丝菌病、巴西副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和其它各种少见的系统性或热带真菌病。

活血解毒,消肿止痛,去腐生肌。用于轻度水、火烫伤,疮疡肿痛.创面溃烂。

用法用量

 为达到最佳吸收,伊曲康唑胶囊应餐后立即给药,胶囊必须整个吞服。  1.念珠菌性...

用生理盐水清理创面,涂敷本品或将本品涂于消毒纱布上,敷盖创面,消毒纱布包扎,每日换药一次。

副作用

1.在已报告的伊曲康唑的不良反应中常见胃肠道不适,如厌食、恶心、腹痛和便秘;少见的不良反应包括头痛、可逆性肝酶升高、月经紊乱,头晕和过敏反应(如瘙痒、红斑、风团和血管性水肿)。有个例报告出现了外周神经病变和Stevens-Johnson综合症(重症多形红斑),但后者的原因不明;已有重要的潜在病理改变并同时接受多种药物治疗的大多数患者,在接受伊曲康唑胶囊长疗程(约一个月以上)治疗时,可见低血钾症、水肿、肝炎和脱发等症状。

尚不明确。

禁忌

儿童用药:因伊曲康唑用于儿童的临床资料有限,因此建议不要把伊曲康唑用于儿童患者,除非潜在利益优于可能出现的危害。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孕妇禁用(除非用于系统性真菌病治疗,但仍应权衡利弊)。  2.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育龄妇女使用本品时应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

成分

伊曲康唑适用于治疗以下疾病:  1.妇科: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2.皮肤科/眼科:花斑癣、皮肤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  3.由皮肤癣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  4.系统性真菌感染:系统性曲霉病及念珠菌病、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组织胞浆菌病、孢子丝菌病、巴西副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和其它各种少见的系统性或热带真菌病。

活血解毒,消肿止痛,去腐生肌。用于轻度水、火烫伤,疮疡肿痛.创面溃烂。

药理作用

本品为合成的三氮唑衍生物,具有广谱抗真菌作用,可抑制真菌细胞膜麦角甾醇的合成,从而发挥抗真菌效应。本品对皮肤癣菌(毛癣菌属、小孢子菌属、絮状表皮癣菌)、酵母菌[新生隐球菌、糠秕孢子菌属、念珠菌属(包括白念珠菌、光滑念珠菌和克柔念珠菌)]、曲霉菌属、组织胞浆菌属、巴西副球孢子菌、申克孢子丝菌、着色真菌属、枝孢霉属、皮炎芽生菌以及各种其它的酵母菌和真菌有抑制作用。

注意事项

 1.对持续用药超过1个月的患者,以及治疗过程中如出现厌食、恶心、呕吐、疲劳、腹痛或尿色加深的患者,建议检查肝功能。如果出现异常,应停止用药。  2. 伊曲康唑绝大部分在肝脏代谢,因而肝功能异常患者慎用(除非治疗的必要性超过肝损伤的危险性)。  3.当发生神经系统症状时应终止治疗。  4.对肾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的排泄减慢,建议监测本品的血药浓度以确定适宜的剂量。  5.育龄妇女使用本品时应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  6.胃酸降低时,会影响本品吸收。需接受酸中和药物治疗者,应在服用伊曲康唑胶囊至少2小时后,再服用这些药物。 ?

1.本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孕妇慎用。 2.本药使用时应注意全身情况,如有高烧、全身发抖等症状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3.重度烧烫伤时不宜自我治疗,应去医院就诊。 4.烫伤局部用药一定要注意创面的清洁干净,在清洁的环境下最好采用暴露疗法。 5.轻度烧烫伤者,用药一天内症状无改善或创面有脓苔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运动员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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