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伐昔洛韦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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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伐昔洛韦片

盐酸伐昔洛韦片

非处方药 医保乙类 进口

通用名称:盐酸伐昔洛韦片

批准文号:注册证号H20150209

生产企业: Glaxo Wellcome SA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带状疱疹。 本品适用于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感染。 本品适用于预防(抑制)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的复发。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伐昔洛韦片
盐酸伐昔洛韦片
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伐昔洛韦。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聚丙烯酸、三乙醇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丙二醇、苯甲酸和纯化水。

生产企业

Glaxo Wellcome SA

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注册证号H20150209

国药准字H1098320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治疗带状疱疹。 本品适用于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感染。 本品适用于预防(抑制)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的复发。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用法用量

成人 带状疱疹治疗:口服本品500mg,2片,每日3次,疗程7天。单纯疱疹治疗:...

1.皮肤感染 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 2.指(趾)甲感染 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 3.念珠菌阴道炎 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副作用

详见说明书。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 妊娠病人使用本品的资料有限。妊娠期妇女,只有在接受治疗的预期疗效明显超过危险时,方能使用。 已有的暴露于阿昔洛韦(伐昔洛韦的活性代谢产物)的妊娠妇女的研究数据显示,其胎儿出生缺陷发生率与总体人群的胎儿出生缺陷发生率相比没有增加,报道的胎儿缺陷没有特别的共性,不能说明他们有共同的病因。然而,鉴于使用伐昔洛韦的记录及数据资料有限,尚不能对在妊娠期间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及可靠性得出明确的结论。 本品用药1000mg和3000mg后,每日的AUC比口服阿昔洛韦1000mg/天能达到的AUC

成分

本品适用于治疗带状疱疹。 本品适用于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感染。 本品适用于预防(抑制)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的复发。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药理作用

药理作用 药物治疗学分组: 伐昔洛韦为抗病毒制剂,是阿昔洛韦的L-缬氨酸酯。阿昔洛韦为嘌呤(鸟嘌呤)核苷类似物。 伐昔洛韦在人体内通过伐昔洛韦水解酶的作用几乎全部快速转化为阿昔洛韦和缬氨酸。 阿昔洛韦是疱疹病毒的特异性抑制剂,在体外具有抑制单纯疱疹病毒(HSV)1型和2型、水痘带状病毒(VZV)、巨细胞病毒(CMV)、EB病毒(EBV)和人疱疹病毒6(HHV-6)的作用。阿昔洛韦经被磷酸化转化为有活性的三磷酸盐形式后,即可发挥抑制病毒DNA合成的作用。 磷酸化的第一步需要病毒特异性酶的活性。对于HSV、VZV和EBV,该酶为病毒胸腺嘧啶激酶(TK),它仅存在于病毒感染的细胞内。这种选择性在磷酸化的CMV中持续存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是由UL97磷酸转移酶的基因产物所介导的。阿昔洛韦活化需要病毒特异性的酶,这一条件解释了其作用的选择性。 磷酸化过程是通过细胞激酶的作用而完成(从单磷酸酯转化为三磷酸盐)。阿昔洛韦三磷酸盐竞争性抑制病毒DNA聚合酶,与这种核苷类似物的结合导致专需链的终止,中断病毒DNA合成,从而阻断病毒复制。 治疗带状疱疹的临床试验中,本品可减轻与带状疱疹相关的疼痛,包括急性

本品系广谱抗真菌药。其作用机制真菌细胞膜的合成,以及影响其代谢过程,对皮肤癣菌、念珠菌等有抗菌作用,对某些格兰阳性球菌有一定疗效。

注意事项

体液状态 应特别注意确保患者(尤其是老年患者)摄入足量的水分,以防止患者发生脱水现象。 肾损害患者: 对明显肾损害患者,应当调整伐昔洛韦的剂量(参见[用法用量])。对有肾功能改变史的患者,有更高的出现神经性不良反应的危险(参见[不良反应])。 对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的影响 无特殊的注意事项。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 11.出现局部敏感或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咨询医生。 12.当性伴侣被感染时也应给予适当的治疗。 13.本品为局部用药,不得口服。如被意外大量口服,如需要可采用适当的胃排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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