琥珀还睛丸
琥珀还睛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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琥珀还睛丸

琥珀还睛丸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琥珀还睛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1020234

生产企业: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功能主治:补益肝肾,清热明目。用于肝肾两亏,虚火上炎引起:内外翳障,瞳仁散大,视力减退,夜盲昏花,目涩羞明,迎风流泪。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琥珀还睛丸
琥珀还睛丸
托吡卡胺滴眼液
托吡卡胺滴眼液
主要成分

琥珀、菊花、青葙子、黄连、黄柏、知母、石斛、地黄、麦冬、天冬、党参(去芦)、山药、茯苓、炙甘草、麸炒枳壳、炒苦杏仁、当归、川芎、熟地黄、枸杞子、沙苑子、菟丝子、酒肉苁蓉、杜仲(炭)、羚羊角粉、水牛角浓缩粉。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生产企业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1020234

国药准字H3202119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补益肝肾,清热明目。用于肝肾两亏,虚火上炎引起:内外翳障,瞳仁散大,视力减退,夜盲昏花,目涩羞明,迎风流泪。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丸,一日2次。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成分

补益肝肾,清热明目。用于肝肾两亏,虚火上炎引起:内外翳障,瞳仁散大,视力减退,夜盲昏花,目涩羞明,迎风流泪。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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