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丹草颗粒
灵丹草颗粒

灵丹草颗粒

非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灵丹草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3021634

生产企业: 云南盘龙云海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疏风,解毒利咽,止咳祛痰。用于风热邪毒所致的咽喉肿痛,肺热咳嗽;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灵丹草颗粒
灵丹草颗粒
阿昔洛韦滴眼液
阿昔洛韦滴眼液
主要成分

臭灵丹。辅料为蔗糖、乳糖、淀粉、糊精。

阿昔洛韦

生产企业

云南盘龙云海药业有限公司

安徽省双科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3021634

国药准字H2004361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疏风,解毒利咽,止咳祛痰。用于风热邪毒所致的咽喉肿痛,肺热咳嗽;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抗病毒药。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4次。

滴入眼睑内,每2小时一次。

副作用

滴眼可引起轻度疼痛和烧灼感.但易被患者耐受.

禁忌

成分

清热疏风,解毒利咽,止咳祛痰。用于风热邪毒所致的咽喉肿痛,肺热咳嗽;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抗病毒药。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本品在低温条件下易析出结晶.若有结晶.应将塑料瓶放置在热水中使其溶解后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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