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克洛颗粒
头孢克洛颗粒

头孢克洛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头孢克洛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60005

生产企业: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头孢克洛颗粒
头孢克洛颗粒
红霉素软膏
红霉素软膏
主要成分

头孢克洛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红霉素0.01克,辅料为:轻质液状石蜡、石蜡、黄凡士林。

生产企业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60005

国药准字H4402392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用于脓疱疮等化脓性皮肤病、小面积烧伤、溃疡面的感染和寻常痤疮。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一日2次。

副作用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暖气等。

偶见刺激症状和过敏反应。

禁忌

成分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用于脓疱疮等化脓性皮肤病、小面积烧伤、溃疡面的感染和寻常痤疮。

药理作用

本品为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对大多数革兰阳性菌、部分革兰阴性菌及一些非典型致病菌如衣原体、支原体均有抗菌活性。

注意事项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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