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光散
足光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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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光散
足光散
足光散

足光散

非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足光散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5430

生产企业: 成都九芝堂金鼎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燥湿,杀虫敛汗。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角化型手足癣及臭汗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足光散
足光散
尿素软膏
尿素软膏
主要成分

水杨酸、苯甲酸、硼酸、苦参。辅料:滑石粉。

本品主要成份为尿素。

生产企业

成都九芝堂金鼎药业有限公司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5430

国药准字H4202238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燥湿,杀虫敛汗。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角化型手足癣及臭汗症。

适用于皮肤角化症,手足皲裂,干皮症、鱼鳞病等。

用法用量

外用,取药粉40克加沸水1000~1500毫升,或取药粉20克加沸水500~750毫升,搅拌,溶解,放温,趁热浸泡患处20~30分钟,一日1次,连续三日为一疗程。

外用。涂擦于洗净的患处,一日1~3次。

副作用

据报道使用本品曾引起接触性皮炎、偶有严重性皮炎。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应慎用本品。不可大面积使用。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用药量酌减。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清热燥湿,杀虫敛汗。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角化型手足癣及臭汗症。

适用于皮肤角化症,手足皲裂,干皮症、鱼鳞病等。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4.用药一次,观察3日,无不良反应,可连续使用3次;如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避免接触眼睛。 2.涂擦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生咨询。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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