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母口服液
珍母口服液
珍母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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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母口服液

珍母口服液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珍母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70080

生产企业: 广西南珠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凉血止血,滋阴清热。用于月经过多、经期延长、功能性子宫出血及使用宫内节育器后的不规则出血。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珍母口服液
珍母口服液
益母草颗粒
益母草颗粒
主要成分

珍珠精卵液。辅料为蛋白糖。

益母草。

生产企业

广西南珠制药有限公司

四川逢春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70080

国药准字Z5102011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凉血止血,滋阴清热。用于月经过多、经期延长、功能性子宫出血及使用宫内节育器后的不规则出血。

活血调经。 用于月经量少,产后腹痛。

用法用量

口服,在月经将来之前或刚见红时开始服用,一次20毫升,一日2次,或遵医嘱,5天为一个疗程。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凉血止血,滋阴清热。用于月经过多、经期延长、功能性子宫出血及使用宫内节育器后的不规则出血。

活血调经。 用于月经量少,产后腹痛。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食物。   2.气血两虚引起的月经量少,色淡质稀,伴有头晕心悸,疲乏无力等不宜选用本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少,须去医院就诊。   5.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6.各种流产后腹痛伴有阴道出血,服药1周无效者应去医院就诊。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8.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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