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脑苯酚溶液
樟脑苯酚溶液
樟脑苯酚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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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脑苯酚溶液
樟脑苯酚溶液

樟脑苯酚溶液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樟脑苯酚溶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2493

生产企业: 上海运佳黄浦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牙髓炎、龋齿窝及牙根管消毒。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樟脑苯酚溶液
樟脑苯酚溶液
托吡卡胺滴眼液
托吡卡胺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毫升中含樟脑0.6g、苯酚0.3g。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生产企业

上海运佳黄浦制药有限公司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1022493

国药准字H3202119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牙髓炎、龋齿窝及牙根管消毒。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用法用量

外用。用棉球蘸药置龋洞或根管中。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副作用

尚未发现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成分

用于牙髓炎、龋齿窝及牙根管消毒。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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