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巴韦林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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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韦林滴眼液

利巴韦林滴眼液

处方药 医保甲类 国产

通用名称:利巴韦林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4022312

生产企业: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利巴韦林滴眼液
利巴韦林滴眼液
红霉素眼膏
红霉素眼膏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本品每支含红霉素12.5毫克。辅料为:液状石蜡、黄凡士林。

生产企业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北京双吉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4022312

国药准字H1102127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用于沙眼、结膜炎、睑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用法用量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涂于眼睑内,一日2~3次,最后一次宜在睡前使用。

副作用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偶见眼睛疼痛,视力改变,持续性发红或刺激感等过敏反应。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成分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用于沙眼、结膜炎、睑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药理作用

红霉素为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作用机制是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对革兰阳性细菌和沙眼衣原体有抗菌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用前应洗净双手。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使用后应拧紧瓶盖,以免污染药品。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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