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波姆眼用凝胶
卡波姆眼用凝胶

卡波姆眼用凝胶

处方药 非医保 进口

通用名称:卡波姆眼用凝胶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J20160001

生产企业: Dr. Gerhard Mann, Chem.-Pharm.

功能主治:作为泪液的替代物治疗干眼症,例如干燥性角膜结膜炎的对症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卡波姆眼用凝胶
卡波姆眼用凝胶
红霉素眼膏
红霉素眼膏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波姆

本品每支含红霉素12.5毫克。辅料为:液状石蜡、黄凡士林。

生产企业

Dr. Gerhard Mann, Chem.-Pharm.

北京双吉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J20160001

国药准字H1102127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作为泪液的替代物治疗干眼症,例如干燥性角膜结膜炎的对症治疗。

用于沙眼、结膜炎、睑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用法用量

本品依病情轻重程度,每日3~5次或更多次,每次一滴,滴入眼睑内,于白天和睡觉前使...

涂于眼睑内,一日2~3次,最后一次宜在睡前使用。

副作用

使用本品可能引起短暂的视力模糊。对本品中所含的防腐剂(西曲溴铵)发生眼睛过敏的情况很少见。只有在个别病例中出现了对某一成份的不耐受。

偶见眼睛疼痛,视力改变,持续性发红或刺激感等过敏反应。

禁忌

成分

作为泪液的替代物治疗干眼症,例如干燥性角膜结膜炎的对症治疗。

用于沙眼、结膜炎、睑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药理作用

红霉素为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作用机制是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对革兰阳性细菌和沙眼衣原体有抗菌作用。

注意事项

1.使用前应摘除隐形眼镜,滴入本品后至少30分钟后才可佩戴。2.对驾驶和操纵机器能力的影响:尽管按照说明方法使用,由于使用凝胶后形成斑点状物,本品还是有可能影响视力约5分钟,因此患者应该在驾驶和操纵机器时加以小心。3.未打开包装的药品保质期为36个月。过期后,不可以使用(参见外部标识和管的折叠处)。开封后28天,残留的眼胶必须弃去。4.本品应保存在安全之处,避免儿童接触。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用前应洗净双手。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使用后应拧紧瓶盖,以免污染药品。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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