颈痛颗粒
通用名称:颈痛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9991024
生产企业: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活血化瘀,行气止痛。用于神经根型颈椎病属血瘀气滞、脉胳闭阻证。症见:颈、肩及上肢疼痛,发僵或窜麻、窜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三七、川芎、延胡索、白芍、威灵仙、葛根、羌活。辅料为糊精、倍他环糊精。 |
主要成分为别嘌醇。化学名:1H-吡唑并[3,4-d]嘧啶-4醇。 分子式:C5H4N4O 分子量:13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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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合肥久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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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1024 |
国药准字H34021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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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行气止痛。用于神经根型颈椎病属血瘀气滞、脉胳闭阻证。症见:颈、肩及上肢疼痛,发僵或窜麻、窜痛。 |
用于①原发性和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尤其是尿酸生成过多而引起的高尿酸血症;②反复发作或慢性痛风者;③痛风石;④尿酸性肾结石和(或)尿酸性肾病;⑤有肾功能不全的高尿酸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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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饭后服用。两周为1疗程。 |
口服。1.成人常用量:初始剂量一次50mg,一日1~2次,每周可递增50~100mg,至一日200~300mg,分2~3次服。每2周测血和尿尿酸水平,如已达正常水平,则不再增量,如仍高可再递增。但一日最大量不得大于600mg。2.儿童治疗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常用量:6岁以内每次50mg,一日1~3次;6~10岁,一次100mg,一日1~3次。剂量可酌情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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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过敏体质患者在用药期间可能有皮疹、瘙痒出现,停药后会逐渐消失,一般不需要作特殊处理。 |
1.皮疹:可呈瘙痒性丘疹或荨麻疹。如皮疹广泛而持久,及经对症处理无效,并有加重趋势时必须停药。2.胃肠道反应:包括腹泻、恶心、呕吐和腹痛等。3.白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或贫血,或骨髓抑制,均应考虑停药。4.其他有脱发、发热、淋巴结肿大、肝毒性、间质性肾炎及过敏性血管炎等。5.国外曾报道数例患者在服用本品期间发生原因未明的突然死亡。6.本品可导致剥脱性皮炎、中毒性表皮坏死松懈症、重症多形红斑型药疹、药物超敏综合征、肝功能损伤、肾功能损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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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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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血化瘀,行气止痛。用于神经根型颈椎病属血瘀气滞、脉胳闭阻证。症见:颈、肩及上肢疼痛,发僵或窜麻、窜痛。 |
用于①原发性和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尤其是尿酸生成过多而引起的高尿酸血症;②反复发作或慢性痛风者;③痛风石;④尿酸性肾结石和(或)尿酸性肾病;⑤有肾功能不全的高尿酸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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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忌与茶同饮。 2.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妇女月经期停止用药,消化道溃疡及肝肾功能减退者慎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9.为避免开水烫伤,请用温水冲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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