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通用名称: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80150

生产企业: 杭州国光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口炎清颗粒
口炎清颗粒
主要成分

盐酸洛美沙星

天冬、麦冬、玄参、山银花、甘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生产企业

杭州国光药业有限公司

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80150

国药准字Z4402173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

滋阴清热,解毒消肿。用于阴虚火旺所致的口腔炎症。

用法用量

滴于眼睑内,每日3~5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口服。一次2袋(20克),一日1~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

滋阴清热,解毒消肿。用于阴虚火旺所致的口腔炎症。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使用中如出现皮疹或其它过敏症状,应停用,严重者应采取相应措施。2.只限于滴眼用。3.不宜长期使用。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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