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口服液
清热解毒口服液

清热解毒口服液

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通用名称:清热解毒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1022039

生产企业: 商丘市金马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清热解毒口服液
清热解毒口服液
蓝芩口服液
蓝芩口服液
主要成分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板蓝根、黄芩、栀子、黄柏、胖大海。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聚山梨脂80.

生产企业

商丘市金马药业有限公司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1022039

国药准字Z1999100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清热解毒,利咽消肿。用于急性咽炎、肺胃实热证所致的咽痛、咽干、咽部灼热。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口服,一次20ml(2支),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个别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度腹泻,一般可自行缓解。

禁忌

成分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清热解毒,利咽消肿。用于急性咽炎、肺胃实热证所致的咽痛、咽干、咽部灼热。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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