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乌养心口服液
刺乌养心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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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乌养心口服液

刺乌养心口服液

非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刺乌养心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B20020141

生产企业: 葵花药业集团(吉林)临江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健脾补胃,养心安神,用于脾胃气虚,心肾不交所致腰膝酸痛,头晕耳鸣,食少倦怠,失眠健忘,心悸气短。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刺乌养心口服液
刺乌养心口服液
丙戊酸钠片
丙戊酸钠片
主要成分

刺五加、刺玫果、丹参、制何首乌、淫羊藿、麦冬、五味子。 辅料为:蔗糖、防腐剂(苯甲酸钠)。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戊酸钠。

生产企业

葵花药业集团(吉林)临江有限公司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B20020141

国药准字H3702262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健脾补胃,养心安神,用于脾胃气虚,心肾不交所致腰膝酸痛,头晕耳鸣,食少倦怠,失眠健忘,心悸气短。

主要用于单纯或复杂失神发作、肌阵挛发作,大发作的单药或合并用药治疗,有时对复杂部分性发作也有一定疗效。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毫升(1支),一日3次。

成人常用量:每日按体重15mg/kg或每日600~1200mg分次2-3次服。开始时按5~10mg/kg,一周后递增,至能控制发作为止。当每日用量超过250mg时应分次服用,以减少胃肠刺激。每日最大量为按体重不超过30mg/kg、或每日1.8~2.4g。小儿常用量:按体重计与成人相同。也可每日20~30mg/kg,分2~3次服用或每日15mg/kg,按需每隔一周增加5~10mg/kg,至有效或不能耐受为止。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常见不良反应表现为腹泻、消化不良、恶心、呕吐、胃肠道痉挛、可引起月经周期改变; 较少见短暂的脱发、便秘、倦睡、眩晕、疲乏、头痛、共济失调、轻微震颤、异常兴奋、不安和烦躁; 长期服用偶见胰腺炎及急性肝坏死; 可使血小板减少引起紫癜、出血和出血时间延长,应定期检查血相; 对肝功能有损害,引起血清碱性磷酸酶和氨基转移酶升高,服用2个月要检查肝功能; 偶有过敏; 偶有听力下降和可逆性听力损坏。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药能通过胎盘、动物试验有致畸的报道,孕妇应权衡利弊、慎用。本品亦可分泌入乳汁,浓度为母体血药1%~10%。应慎用。儿童用药:本品可蓄积在发育的骨骼内,应注意。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健脾补胃,养心安神,用于脾胃气虚,心肾不交所致腰膝酸痛,头晕耳鸣,食少倦怠,失眠健忘,心悸气短。

主要用于单纯或复杂失神发作、肌阵挛发作,大发作的单药或合并用药治疗,有时对复杂部分性发作也有一定疗效。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用药期间避免饮酒,饮酒可加重镇静作用; 2.停药应逐渐减量以防再次出现发作;取代其他抗惊厥药物时,本品应逐渐增加用量,而被取代药应逐渐减少用量; 3.外科系手术或其他急症治疗时应考虑可能遇到的时间延长,或中枢神经抑制药作用的增强。 4.用药前和用药期间应定期作全血细胞(包括血小板)计数、肝肾功能检查。 5.对诊断的干扰,尿酮试验可出现假阳性,甲状腺功能试验可能受影响; 6.可使乳酸脱氢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轻度升高并提示无症状性肝脏中毒。血清胆红素可能升高提示潜在的严重肝脏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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