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果糖口服溶液
通用名称:乳果糖口服溶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3523
生产企业: 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慢性或习惯性便秘:调节结肠的生理节律。肝性脑病:用于治疗和预防肝昏迷或昏迷前状态。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分为:乳果糖,辅料为苯甲酸钠。化学名称:4-O-β-D-吡喃半乳糖基-D-果糖。分子式:C12H22O11分子量:342.30 |
大黄、虎杖、青皮、白茅根、陈皮、郁金、山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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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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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523 |
国药准字Z1091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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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慢性或习惯性便秘:调节结肠的生理节律。肝性脑病:用于治疗和预防肝昏迷或昏迷前状态。 |
疏肝利胆,清热通下,用于肝郁气滞、湿热未清所致的右上腹隐隐作痛、食入作胀、胃纳不香、嗳气、便秘;慢性胆囊炎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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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日剂量可根据个人需要进行调节,下面的推荐剂量可作为参考。1.便秘及临床需要维持软便的情况:成人起始剂量30mL/日,维持剂量10-25mL/日;2.7-14岁儿童:起始剂量15mL/日,维持剂量10-15mL/日;3.3-6岁儿童:起始剂量5-10mL/日,维持剂量5-10mL/日;4.婴儿:起始剂量5mL/日,维持剂量5mL/日。治疗几天后,可根据患者情况酌减剂量。杜密克宜在早餐时1次服用。根据乳果糖的作用机制,1至2天可取得临床效果。如2天后仍未有明显效果,请咨询医生。2.肝昏迷及昏迷前期起始剂量:30-50mL,一日3次。维持剂量:应调至每日最多2-3次软便。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饭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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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治疗初始几天可能会有腹胀,通常继续治疗即可消失,当剂量高于推荐治疗剂量时,可能会出现腹痛和腹泻,此时应减少使用剂量。如果长期大剂量服用(通常仅见于PSE的治疗),患者可能会因腹泻出现电解质紊乱。 |
可引起大便次数增多,偶有轻度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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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据现有资料,推荐剂量的本品可用于妊娠期和哺乳期。儿童用药:请参见【用法用量】。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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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慢性或习惯性便秘:调节结肠的生理节律。肝性脑病:用于治疗和预防肝昏迷或昏迷前状态。 |
疏肝利胆,清热通下,用于肝郁气滞、湿热未清所致的右上腹隐隐作痛、食入作胀、胃纳不香、嗳气、便秘;慢性胆囊炎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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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使致炎豚鼠胆囊上皮细胞基本恢复正常,上皮中暗细胞增多,提示本品可增强胆囊上皮细胞功能。此外可增加大鼠胆汁分泌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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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如果在治疗二、三天后,便秘症状无改善或反复出现,请咨询医生。 2.本品如用于乳糖酶缺乏症患者,需注意本品中乳糖的含量。本品在便秘治疗剂量下,不会对糖尿病患者带来任何问题。 3.本品用于治疗肝昏迷或昏迷前期的剂量较高,糖尿病患者应慎用。 4.本品在治疗剂量下对驾驶和机械操作无影响。 5.请置于儿童不能触及处。 |
1.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 2.服用本品后,如每日排便增至三次以上者,应酌情减量服用。 3.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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