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德福韦酯胶囊
通用名称:阿德福韦酯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70123
生产企业: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治疗乙型肝炎病毒活动复制证据,并伴有血清氨基酸转移酶(ATL或AS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活动性病变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组成成份:阿德福韦酯 |
熊胆粉,龙胆,木香,茵陈,姜黄,大黄,诃子。 |
|
生产企业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云南名扬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0123 |
国药准字Z2002529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治疗乙型肝炎病毒活动复制证据,并伴有血清氨基酸转移酶(ATL或AS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活动性病变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
清热利湿,解毒疏肝,行气止痛。用于急慢性病毒性肝炎属肝胆湿热,肝气郁结证候者。 |
|
用法用量 |
患者必须在有慢性乙型肝炎治疗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成人(18~65岁)的推荐...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文献报道,国外临床研究中常见不良反应为虚弱、头痛、腹痛、恶心、(胃肠)气胀、腹泻和消化不良。 国内临床研究中,经研究者判断可能与药物相关的不良事件如下:脱发、皮疹、头晕、头痛、肝区痛、两肋胀、胃部不适、乏力、恶心、实验室检查异常(ALT、CPK升高,白细胞减少),任何单个不良事件的总体发生率均≤2%。未见与药物相关的严重不良事件。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阿德福韦酯在妊娠妇女中的应用没有足够的资料。 只有在潜在的受益肯定大于胎儿的风险时才能考虑在妊娠期间使用阿德福韦酯。 因为对发育中的人类胚胎的潜在危险性尚不明确,所以建议用阿德福韦酯治疗的育龄妇女要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本品对孕妇及HBV母婴传播的影响未能进行研究。因此,应当遵照标准的推荐方案对婴儿实施与预防免疫,以防止新生儿感染HBV。 目前尚不知阿德福韦酯是否会分泌到人乳,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应避免授乳。 儿童用药:阿德福韦酯在18岁以下患者中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明确。本品不宜用于儿 |
|
|
成分 |
适用于治疗乙型肝炎病毒活动复制证据,并伴有血清氨基酸转移酶(ATL或AS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活动性病变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
清热利湿,解毒疏肝,行气止痛。用于急慢性病毒性肝炎属肝胆湿热,肝气郁结证候者。 |
|
药理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
注意事项 |
1.病人停止乙肝治疗会发生肝炎急性加重,包括停止使用阿德福韦酯。因此,停止乙肝治疗的病人应密切监测肝功能,若必要,应重新进行抗乙肝治疗。 2.对于肾功能障碍或潜在肾功能障碍风险的病人,使用阿德福韦酯慢性治疗会导致肾毒性。这些病人应密切监测肾功能并适当调整剂量。 3.使用阿德福韦酯治疗前,应对所有病人进行人类免疫缺陷病毒(xxx)抗体检查。使用抗乙肝治疗药物,如阿德福韦酯,会对慢性乙肝病人携带的未知或未治疗的xxx产生作用,也许会出现xxx耐药。 4.单用核苷类似物或合用其他抗逆转录病毒 药物会导致乳酸性酸中毒和严重的伴有脂肪变性的肝肿大,包括致命事件。 5.因为对发育中的人类胚胎的危险性尚不明确,所以建议用阿德福韦酯治疗的育龄妇女要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
1.孕妇禁服,哺乳期妇女慎用; 2.脾胃虚寒者不宜。 3.忌食辛辣油腻食品,戒酒; 4.定期检查肝功。 |
最新资讯
MORE+当季热门药品
MORE+药企推荐
MORE+-
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
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韩美)成立于1996年3月,公司产品业务涉及儿科产品、消化科产品、骨科产品、抗感染药等领域,98%的产品在国内成产,主要产品有妈咪爱、易坦静、易安平、美常安、利动、
-
博福-益普生(天津)制药有限公司
益普生集团作为一家有着八十多年制药经验的欧洲制药集团,拥有20余种上市产品及遍布全球近4000名的员工。公司的发展战略是以三大治疗领域内的高科技产品为基础,即肿瘤、内分泌、神经肌肉类疾病,这些高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成立于1990年11月21日,注册地位于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大街33号,法定代表人为张朝华。经营范围包括加工、制造中成药;出租办公用房
-
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辉瑞在中国业务覆盖全国300余个城市,并在华上市了五大领域的高品质的创新药物,包括肿瘤、疫苗、抗感染、炎症与免疫、罕见病等多个领域的处方药和疫苗。多年来,辉瑞始终致力于“成为中国医疗卫生体系重要组成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992年6月16日创建,公司以“继承创新、造福人类”为企业宗旨,以“科技健康明天”为企业发展目标,以健康人类为己任,造福社会为弘愿,始终坚持市场龙头、科技驱动的创新发展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成立于1980年07月31日,注册地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中路20号,法定代表人为王煜炜。经营范围包括制造胶剂、口服液、丸剂、颗粒剂、糖浆剂、擦剂、气雾剂、软胶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