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非处方药 医保甲类 国产

通用名称:肌苷口服溶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3250

生产企业: 浙江普洛康裕天然药物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胆宁片
胆宁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肌苷。

大黄,虎杖,青皮,白茅根,陈皮,郁金,山楂

生产企业

浙江普洛康裕天然药物有限公司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3250

国药准字Z2202452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肝郁气滞、湿热未清所致的右上腹隐隐作痛、食人作胀、胃纳不香、嗳气、便秘;慢性胆囊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0~30毫升,儿童一次5~10毫升,一日3次。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饭后服用。

副作用

偶见胃部不适。

可引起大便次数增多,偶有轻度腹泻。

禁忌

成分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肝郁气滞、湿热未清所致的右上腹隐隐作痛、食人作胀、胃纳不香、嗳气、便秘;慢性胆囊炎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肌苷在体内参与细胞能量代谢和蛋白质合成,提高相关代谢酶的活性,改善肝脏功能,促进受损肝脏的恢复。

方中大黄清热泻下,导滞消胀;虎杖清热解毒祛斑;白茅根清热凉血;陈皮、青皮健脾和胃;郁金疏肝利胆;山楂消积祛瘀。诸药配伍,共奏疏肝利胆,清热通下之功。

注意事项

1.该药品为肝病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该药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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