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特灵胶囊
咳特灵胶囊

咳特灵胶囊

非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咳特灵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0926

生产企业: 柳河长隆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咳特灵胶囊
咳特灵胶囊
鲜竹沥
鲜竹沥
主要成分

小叶榕干浸膏。马来酸苯那敏。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本品为竹子加热后沥出的液体。

生产企业

柳河长隆制药有限公司

江西民济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0926

国药准字Z3602194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清热化痰。用于肺热咳嗽痰多,气喘胸闷,中风舌强,痰涎壅盛,小儿痰热惊风。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口服。一次15~30ml,一日2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清热化痰。用于肺热咳嗽痰多,气喘胸闷,中风舌强,痰涎壅盛,小儿痰热惊风。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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