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格列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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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格列汀片

维格列汀片

非处方药 医保乙类 进口

通用名称:维格列汀片

批准文号:注册证号H20170023

生产企业: Novartis Farmaceutica S.A.

功能主治: 1.本品适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 本品可与二甲双胍合用,尤其是当单用二甲双胍使用最大耐受剂量仍不能有效控制血糖;  2.本品可与磺脲类药物合用,尤其是当单用磺脲类药物使用最大耐受剂量仍不能有效控制血糖。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维格列汀片
维格列汀片
甲巯咪唑片
甲巯咪唑片
主要成分

活性成份:维格列汀。

甲巯咪唑。  化学名称:1-甲基-1,3-二氢-2H-咪唑-2-硫醇。  分子式:C4H6N2S  分子量:114.16

生产企业

Novartis Farmaceutica S.A.

Merck KGaA

批准文号

注册证号H20170023

注册证号H2017115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适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 本品可与二甲双胍合用,尤其是当单用二甲双胍使用最大耐受剂量仍不能有效控制血糖;  2.本品可与磺脲类药物合用,尤其是当单用磺脲类药物使用最大耐受剂量仍不能有效控制血糖。

1.甲状腺功能亢进的药物治疗,尤其适用于不伴有或伴有轻度甲状腺增大(甲状腺肿)的患者及年轻患者。 2.用于各种类型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手术前准备。 3.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拟采用放射性碘治疗时的准备用药,以预防治疗后甲状腺毒性危象的发生。 4.放射碘治疗后间歇期的治疗 5.在个别的情况下,因患者一般状况或个人原因不能采用常规的治疗措施,或因患者拒绝接受常规治疗措施时,由于对甲巯咪唑片(在尽可能低的剂量)耐受性良好,可用甲状腺功能亢进的长期治疗。 6.对于必须使用碘照射(如使用含碘造影剂检查)的有甲状腺功能亢进病史的患者和功能自主性甲状腺瘤患者作为预防性用药。

用法用量

1.成人、当维格列汀与二甲双胍合用时,维格列汀的每日推荐给药剂量为100mg,早...

通常服用赛治(甲巯咪唑片)可在餐后用适量液体(如半杯水)整片送服。   1.甲状...

副作用

维格列汀的安全性数据来自于多项对照临床试验(研究时间至少为12周),这些安全性数据来自3784名受试者,受试者在研究过程中每日服用50 mg(每日给药一次)或100 mg(50 mg每日给药两次或100 mg每日给药一次)维格列汀。 在这些患者中,共有2264名患者接受的是维格列汀单药治疗,1520名患者接受的是维格列汀与其它药物合用治疗。 有2682名患者接受维格列汀100 mg每日给药治疗(其中,2027名患者50 mg每日给药两次;655名患者100 mg每日给药一次),1102名患者接受维格列汀50 mg每日一次治疗。在这些临床试验中报告的主要不良反应均较轻微且为暂时性反应,无需停药。在研究过程中未发现患者的年龄、种族、药物暴露持续时间或每日给药剂量与药物不良反应之间的联系。接受维格列汀治疗后,仅有极少数患者出现了血管性水肿,该事件的发生概率与对照组类似。 当维格列汀与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抑制剂)同时使用时,该事件的报告频率增加。大部分患者出现血管性水肿的严重程度均为轻度,继续使用维格列汀仍可自行缓解。在使用维格列汀过程中,有极少数患者报告了肝功能障碍(包括肝炎)。 

基于以下发生率定义,对不良反应进行评估: 非常常见 ≥1/10 常见 ≥1/100,<1/10 不常见 ≥1/1,000,<1/100 罕见 ≥1/10,000,<1/1,000 非常罕见 <1/10,000 血液和淋巴系统异常:不常见 粒细胞缺乏症出现在大约0.3%-0.6%的病例中。在治疗开始后数周或数月也可以出现粒细胞缺乏症,如果出现粒细胞缺乏症必须停药。大部分病例可自发恢复。 非常罕见 血小板减少、全血细胞减少、泛发性淋巴结病。 内分泌异常:非常罕见 胰岛素自身免疫综合征(伴有血糖水平的显著下降)。 神经系统异常:罕见 罕有味觉紊乱(味觉障碍、味觉丧失)的发生;在停药后可以恢复。但是,恢复到正常可能需要数周时间。 非常罕见 神经炎、多发性神经病。 胃肠道异常:非常罕见 急性唾液腺肿胀。 肝胆异常:非常罕见 已经有报道个别病例出现胆汁淤积性黄疸或中毒性肝炎。在停药后症状一般可以恢复。必须要注意鉴别治疗期间胆汁淤积所致的不显著的临床征象和由甲状腺功能亢进导致的改变,如GGT(γ-谷氨酰转肽酶)和碱性磷酸酶或其骨特异性同工酶的增高。 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非常常见 不同程度的过敏性皮肤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维格列汀用于妊娠妇女的相关数据较少。动物实验的结果显示,高剂量维格列汀已显示有生殖毒性(请参见 儿童用药:因缺乏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本品不推荐在儿童和青少年患者中使用。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无需调整用药剂量,75岁或75岁以上的患者使用经验有限,所以应慎用本品。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于妊娠妇女,如必须,应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同时不加用甲状腺激素。同样,由于活性成分可经乳汁分泌,因此不哺乳期,赛治(甲巯咪唑片)也应按照尽可能低的剂量服用(多至每日10mg)。(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儿童用药:初始剂量根据疾病的严重程度决定:按体重每日0.3-0.5mg/千克。维持剂量:按体重每日0.2-0.3mg/千克,可能需要加用甲状腺激素治疗。 老年用药:在老年患者中,虽然预期不会出现药物蓄积,但仍推荐在严密监测下小心地对剂量进行个体化调整。

成分

 1.本品适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 本品可与二甲双胍合用,尤其是当单用二甲双胍使用最大耐受剂量仍不能有效控制血糖;  2.本品可与磺脲类药物合用,尤其是当单用磺脲类药物使用最大耐受剂量仍不能有效控制血糖。

1.甲状腺功能亢进的药物治疗,尤其适用于不伴有或伴有轻度甲状腺增大(甲状腺肿)的患者及年轻患者。 2.用于各种类型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手术前准备。 3.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拟采用放射性碘治疗时的准备用药,以预防治疗后甲状腺毒性危象的发生。 4.放射碘治疗后间歇期的治疗 5.在个别的情况下,因患者一般状况或个人原因不能采用常规的治疗措施,或因患者拒绝接受常规治疗措施时,由于对甲巯咪唑片(在尽可能低的剂量)耐受性良好,可用甲状腺功能亢进的长期治疗。 6.对于必须使用碘照射(如使用含碘造影剂检查)的有甲状腺功能亢进病史的患者和功能自主性甲状腺瘤患者作为预防性用药。

药理作用

1.药理作用 维格列汀是一种选择性二肽-肽酶-4(DPP-4)抑制剂,给药后能快速抑制DPP-4活性,使空腹和餐后内源性血糖素GLP-1(胰高血糖素多肽-1)和GIP(葡萄糖依赖性促胰岛素多肽)的水平升高,进而增加β-细胞对葡萄糖的敏感性,促进葡萄糖依赖性胰岛素的分泌。通过增加内源性GLP-1水平,维格列汀还能够增加α细胞对葡萄糖的敏感性,使葡萄糖水平与胰高血糖素的分泌量契合度提高。 在高血糖期间,维格列汀通过升高肠降血糖素水平,增加胰岛素/胰高血糖素的比率,导致空腹和餐后肝脏葡萄糖生成量减少,进而降低血糖。 已知GLP-1水平升高能导致消化道排空延迟,但这一现象在维格列汀给药后并未出现。毒理研究: 一般毒理: 犬给药后可见心脏传导延迟现象,无反应剂量(No-effects dose)为15mg/kg(根据Cmax计算,为人体给药剂量100mg剂量时暴露水平(下同)的7倍)。 大鼠和小鼠给药后中可见肺泡巨噬细胞增多,药物的无反应剂量分别为25mg/kg(根据AUC计算,为人体暴露水平的5倍)以及750 mg/kg(142倍)。 犬给药后可见肠胃道症状,特别是软便、粘液便、腹泻,在高剂量

本品)为硫脲类抗甲状腺药物。其作用机制是抑制甲状腺内过氧化物酶,从而阻碍吸聚以甲状腺内碘化物的氧化及酪氨酸的偶联,阻碍甲状腺素(T4)和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3)的合成。动物实验观察到可抑制B淋巴细胞合成抗体,降低血循环中甲状腺刺激性抗体的水平,使抑制性T细胞功能恢复正常。

注意事项

一般原则,本品不能作为胰岛素的替代品用于需要补充胰岛素的患者。 本品不适用于1型糖尿病患者,亦不能用于治疗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肾功能损伤由于本品在中度或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或需要接受血液透析治疗的终末期肾脏疾病(ESRD)患者中的应用经验有限,因此不推荐此类患者使用本品。 肝功能损伤<肝功能损伤患者,包括开始给药前ALT或正常值上限3倍的患者不能使用本品。 肝酶监测在使用本品的过程中,有极少数患者报告了肝功能障碍(包括肝炎)。 在这些病例中,患者一般未出现临床症状且无后遗症,且停药后肝功能检测(LFT)结果均能够恢复正常。 本品给药前应对患者进行肝功能检测,以了解患者的基线情况。 在第一年使用本品时,需每三个月测定一次患者的肝功能,此后定期检测。 应对出现转氨酶升高的患者的肝功能进行复查,以复核检测结果,并在其后提高肝功能检测的频率,直至异常结果恢复正常为止。 当患者的AST或ALT超过ULN的3倍或持续升高时,最好停止使用本品。 出现黄疸或其他提示肝功能障碍症状的患者应停止使用本品,并需立即联系其主治医师进行检查。停止使用本品且LFT结果恢复正常后,患者仍不可重新开始使用本品。心力衰竭

赛治不应用于以下患者中:具有轻微超敏反应病史的患者(比如,过敏性皮疹、搔痒症)。    在以下患者中,甲巯咪唑仅能在严密监测下用作短期治疗    气管受压的大甲状腺肿患者,因为具有使甲状腺肿生长的危险。    据报告大约0.3 96-0. 696的病例发生了粒细胞缺乏症,因此在开始治疗前,应提醒患者注意粒细胞缺乏症的症状(口腔炎、咽炎、发热)。这通常发生在治疗的最初几周,但也可能在治疗开始后数月以及再次治疗时出现。在治疗开始之前和之后,特别是在以前发生过轻度粒细胞减少的病例中,推荐对血细胞计数进行严密监测。如果观察到任何这些症状,特别是在治疗的最韧几周,应该建议患者与其医生取得联系,立即进行血细胞计数。如果确诊为粒细胞缺乏症,那么必须停药。 (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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