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非处方药 医保甲类 国产

通用名称:肌苷口服溶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0502

生产企业: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转移因子胶囊
转移因子胶囊
主要成分

肌苷

本品系用健康猪或牛脾脏中提取多肽、氨基酸和多核苷酸等。

生产企业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金花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0502

国药准字H2001336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临床可用于用于某些抗生物素难以控制的病毒性感染和或霉菌性细胞内感染。(如带状疱疹、流行性乙型脑炎、白色念珠菌感染、病毒性心肌炎等);对于恶性肿瘤可作为辅助治疗剂;免疫缺陷病(如湿疹,血小板减少,多次感染综合症急慢性皮肤粘膜真菌病有一定的疗效)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20~60毫升,儿童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口服。建议:3~6mg/次,2~3次/日。

副作用

偶见胃部不适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禁忌

成分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临床可用于用于某些抗生物素难以控制的病毒性感染和或霉菌性细胞内感染。(如带状疱疹、流行性乙型脑炎、白色念珠菌感染、病毒性心肌炎等);对于恶性肿瘤可作为辅助治疗剂;免疫缺陷病(如湿疹,血小板减少,多次感染综合症急慢性皮肤粘膜真菌病有一定的疗效)

药理作用

肌苷在体内参与细胞能量代谢和蛋白质合成,提高相关代谢酶的活性,改善肝脏功能,促进受损肝脏的恢复

注意事项

1.本品为肝病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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