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非处方药 医保甲类 国产

通用名称:肌苷口服溶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0502

生产企业: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转移因子口服溶液
转移因子口服溶液
主要成分

肌苷

本品系用健康猪脾脏为原料,制成的含多肽氨基酸和多核苷酸混合物的溶液。辅料为:无

生产企业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精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0502

国药准字H2001323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用于某些抗生素难以控制的病毒性或霉菌性细胞内感染的辅助治疗(如带状疱疹、流行性乙型脑炎、白色念珠菌感染、病毒性心肌炎等);亦可作为恶性肿瘤的辅助治疗剂;本品可用于湿疹、血小板减少、多次感染综合征、慢性皮肤黏膜真菌病等免疫缺陷疾病。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20~60毫升,儿童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口服,一次10ml~20ml,一日2~3次。

副作用

偶见胃部不适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禁忌

成分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用于某些抗生素难以控制的病毒性或霉菌性细胞内感染的辅助治疗(如带状疱疹、流行性乙型脑炎、白色念珠菌感染、病毒性心肌炎等);亦可作为恶性肿瘤的辅助治疗剂;本品可用于湿疹、血小板减少、多次感染综合征、慢性皮肤黏膜真菌病等免疫缺陷疾病。

药理作用

肌苷在体内参与细胞能量代谢和蛋白质合成,提高相关代谢酶的活性,改善肝脏功能,促进受损肝脏的恢复

注意事项

1.本品为肝病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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