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比洛芬凝胶贴膏
氟比洛芬凝胶贴膏

氟比洛芬凝胶贴膏

处方药 医保乙类 进口

通用名称:氟比洛芬凝胶贴膏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J20160090

生产企业: MIKASA SEIYAKU CO.,LTD KAKEGAW

功能主治:下列疾病及症状的镇痛、消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氟比洛芬凝胶贴膏
氟比洛芬凝胶贴膏
云南白药膏
云南白药膏
主要成分

氟比洛芬。

国家保密方,本品含草乌(制)、雪上一枝蒿(制)、其余成份略。

生产企业

MIKASA SEIYAKU CO.,LTD KAKEGAW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J20160090

国药准字Z2007301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下列疾病及症状的镇痛、消炎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祛风除湿。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风湿疼痛。

用法用量

一日2次,贴于患处。

贴患处。

副作用

1.严重不良反应诱发哮喘(阿司匹林哮喘):由于可诱发哮喘(频度不明),所以当出现呼吸异常、呼吸困难等初期症状时应停止使用。此外,本品诱发哮喘在贴敷数小时后出现。

过敏体质者可能有胶布过敏反应或药物接触性瘙痒反应。遇此,贴用时间不宜超过12小时。偶见红肿,水泡等,遇此应停药。

禁忌

成分

下列疾病及症状的镇痛、消炎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祛风除湿。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风湿疼痛。

药理作用

对于疼痛、急性炎症及慢性炎症,有优良的镇痛抗炎作用。

注意事项

1.慎用(下述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的患者(支气管哮喘患者中包括阿司匹林哮喘患者,对这些患者可诱发其哮喘发作)。

1.皮肤破伤处不宜使用。 2.皮肤过敏者停用。 3.每次贴于皮肤的时间少于12小时,使用中发生皮肤发红,瘙痒等轻微反应时可适当减少粘贴时间。 4.小儿、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本品为外用制剂,所含草乌(制)、雪上一支蒿(制)分别为中药炮制品,通过炮制,毒性降低,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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