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化毒丸
清热化毒丸
清热化毒丸
清热化毒丸
清热化毒丸
清热化毒丸

清热化毒丸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清热化毒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2292

生产企业: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火化毒,消肿止痛。用于小儿身热烦躁,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皮肤疮疖,口臭便秘,疹后余毒未尽。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清热化毒丸
清热化毒丸
珍珠明目滴眼液
珍珠明目滴眼液
主要成分

连翘、青黛、黄连、黄芩、大黄、菊花、龙胆、天花粉、玄参、茯苓、桔梗、甘草、朱砂、冰片、水牛角浓缩粉。

主要成份为珍珠液、冰片。辅料为:乙醇、氯化钠、羟苯乙酯、注射用水。

生产企业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2292

国药准字Z4202195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火化毒,消肿止痛。用于小儿身热烦躁,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皮肤疮疖,口臭便秘,疹后余毒未尽。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丸,一日2-3次。

滴入眼险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清火化毒,消肿止痛。用于小儿身热烦躁,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皮肤疮疖,口臭便秘,疹后余毒未尽。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应停用。 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应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需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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