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黄颗粒
柴黄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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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黄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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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黄颗粒

柴黄颗粒

非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通用名称:柴黄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9993380

生产企业: 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感冒发热。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柴黄颗粒
柴黄颗粒
鲜竹沥
鲜竹沥
主要成分

柴胡、黄岑苷,辅料为蔗糖、阿司帕坦、糊精。

本品为竹子加热后沥出的液体。

生产企业

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民济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9993380

国药准字Z3602194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感冒发热。

清热化痰。用于肺热咳嗽痰多,气喘胸闷,中风舌强,痰涎壅盛,小儿痰热惊风。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口服。一次15~30ml,一日2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清热解毒。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感冒发热。

清热化痰。用于肺热咳嗽痰多,气喘胸闷,中风舌强,痰涎壅盛,小儿痰热惊风。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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