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露口服液
咳露口服液

咳露口服液

非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咳露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7542

生产企业: 陕西步长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宣肺,平喘,化痰止咳。用于风热犯肺、内郁化火所致的咳嗽痰多或吐痰不爽,咽喉肿痛,胸满气短,感冒咳嗽及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咳露口服液
咳露口服液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主要成分

川贝母、枇杷叶、紫菀、麻黄、黄芩、罂粟壳、甘草、薄荷脑、蜂蜜、蔗糖、苯甲酸钠

板蓝根。辅料为蔗糖。

生产企业

陕西步长制药有限公司

福建乐尔康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7542

国药准字Z1098312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宣肺,平喘,化痰止咳。用于风热犯肺、内郁化火所致的咳嗽痰多或吐痰不爽,咽喉肿痛,胸满气短,感冒咳嗽及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开水冲服。一次5-10g(含蔗糖),一日3-4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清热,宣肺,平喘,化痰止咳。用于风热犯肺、内郁化火所致的咳嗽痰多或吐痰不爽,咽喉肿痛,胸满气短,感冒咳嗽及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等详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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