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卡托普利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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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卡托普利片

复方卡托普利片

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通用名称:复方卡托普利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00049

生产企业: 常州制药厂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心力衰竭,可单独应用或与强心利尿药合用。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复方卡托普利片
复方卡托普利片
盐酸拉贝洛尔片
盐酸拉贝洛尔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卡托普利10mg,氢氯噻嗪6mg。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拉贝洛尔。化学名称:5-[1-羟基-2(1-甲基-3苯 丙胺基)-乙基]水杨酰胺盐酸盐。

生产企业

常州制药厂有限公司

江苏迪赛诺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00049

国药准字H3202612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心力衰竭,可单独应用或与强心利尿药合用。

用于各种类型高血压。

用法用量

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而予以调整。1、成人常用量(1)高血压,口服一次12.5mg,每日2—3次,按需要1—2周内增至50mg,每日2—3次,疗效仍不满意时可加用其他降压药。(2)心力衰竭,开始一次口服12.5mg每日2—3次,必要时渐增至50mg,每日2—3次,若需进一步加量,宜观察疗效2周后再考虑;对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剂,处于低钠/低血容量,而血压正常或偏低的患者,初始剂量宜用6.25mg每日3次,以后通过测试逐步增加至常用量。2、小儿常用量:降压与治疗心力衰竭,均开始按体重0.3mg/kg,每日3次,必要时,每隔8—24小时增加0.3mg/kg,求得最低有效量。

口服:一次100mg(2片),每日2~3次,2~3天后根据需要加量。常用维持量为200~400mg(4~8片),每日2次,饭后服。极量每日2400mg(48片)。

副作用

1.较常见的有:(1)皮疹,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常发生于治疗4周内,呈斑丘疹或荨麻疹,减量、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7%—10%伴嗜酸性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2)心悸,心动过速,胸痛。(3)咳嗽。(4)味觉迟钝。2.较少见的有:(1)蛋白尿,常发生于治疗开始8个月内,其中1/4出现肾病综合症,但蛋白尿在6个月内渐减少,疗程不受影响。(2)眩晕、头痛、昏厥。由低血压引起,尤其在缺钠或血容量不足时。(3)血管性水肿,见于面部及手脚。(4)心率快而不齐。(5)面部潮红或苍白。3.少见的有:白细胞与粒细胞减少,有发热、寒战,白细胞减少与剂量相关,治疗开始后3—12周出现,以10—30天最显著,停药后持续2周。

偶有头昏、冒肠道不适、疲乏、感觉异常、哮喘加重等症。个别忠者有体位性低血压。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品能通过胎盘。孕妇吸收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药物可影响胎儿发育,甚至引起胎儿死亡,孕妇禁用本品。2、本品可排入乳汁,其浓度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1%,故授乳妇女应用必须权衡利弊。儿童用药:曾有报告本品在婴儿可引起血压过度与持久降低伴少尿与抽搐,故应用本品仅限于其他降压治疗无效者。老年用药:老年人对降压作用较为敏感,应用本品须酌减剂量。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安全有效地用于妊娠高血压,不影响胎儿生长发育,乳计中的浓度为母休血液的22~45%,乳母慎用。儿童用药:小儿用药的疗效和安全性尚不明确。老年用药:老年人用本品生物利用度高,因此可适当减少用药剂量。

成分

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心力衰竭,可单独应用或与强心利尿药合用。

用于各种类型高血压。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胃中食物可使本品吸收减少30-40%,故宜在餐前1小时服药。 2.本品可使血尿素氮、肌酐浓度增高,常为暂时性,在有肾病或长期严重高血压而血压迅速下降后易出现, 偶有血清肝脏酶增高;可能增高血钾,与保钾利尿剂合用时尤应注意检查血钾。 3.下列情况慎用本品: (1)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此时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的机会增多。 (2)骨髓抑制。 (3)脑动脉或冠壮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剧。 (4)血钾过高。 (5)肾功能障碍而致血钾增高,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并使本品潴留。 (6)主动脉瓣狭窄,此时可能使冠状动脉灌注减少。 (7)严格饮食限制钠盐或进行透析者,此时首剂本品可能发生突然而严重的低血压。 4.用本品期间随访检查: (1)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最初3个月每2周一次,此后定期检查,有感染迹象时随即检查。 (2)尿蛋白检查每月一次。 5.肾功能差者应采用小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缓慢递增;若须同时用利尿药,建议用呋塞米而不用噻嗪类 血尿素氮和肌酐增高时,将本品减量或同时停用利尿剂。 6.用本品时蛋白尿若渐增多,暂停本品或减少用量。 7.用本品时若白细胞计数过低,暂停

1.有下列情况应慎用:过敏史、充血性心力衰竭、糖尿病、肺气肿或非过敏性支气管炎、肝功能不全、甲状腺功能低下、雷诺综合征或其他周围血管疾病、肾功能减退。 2.少数病人可在服药后2-4小时出现休位性低血压,因此用药剂量应该逐渐增加。(若降压过低,可用新福林或阿托品子以拮抗)。 3.本品对下列诊断可能产生干扰:本品尿中代谢产物可造成尿儿茶酚胺和VMA假性升高,本品可使尿中不异丙胶式验呈假阳性。 4.本品用最必须强调个体化,不同个体、不同疾病用量不尽相同。 5.本品用于嗜铬细胞瘤的降压有效,但少数病例有血玉反常升高的报道,故用药时应谨慎。 6.运动员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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