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米沙坦片
通用名称:替米沙坦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1847
生产企业: 天津华津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替米沙坦。 |
银杏叶浸膏[含24%的银杏糖苷和6%的银杏苦内酯-白果内酯的银杏叶提取物(EGb761)]。本片剂的辅料中含有乳糖成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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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华津制药有限公司 |
Beaufour Ipsen Industr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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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847 |
注册证号H2013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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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老年人慢性神经感觉和认知的病理性缺陷的症状治疗(不包括Alzheimer病和其它痴呆)。 -下肢慢性阻塞性动脉病的间歇性跛行(2期)的症状治疗。 注:该适应症基于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的临床研究。研究结果表明,50%-60%接受治疗的患者行走距离至少增加50%,而在只遵循保健和饮食疗法的患者中,20%-40%行走距离增加50%以上。 -改善雷诺氏现象。 -血管性原因所致视力下降和视野损害的辅助性治疗。 -血管性原因所致听力下降和眩晕综合征和/或耳鸣的辅助性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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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应个体化给药。常用初始剂量为每次一片(40mg),每日一次。在20-80mg的剂量范围内,替米沙坦的降压疗效与剂量有关。若用药后未达到理想血压可加大剂量,最大剂量为80mg,每日1次。本品可与噻嗪类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合用,此类利尿药与本品有协同降压作用。因替米沙坦在疗程开始后四至八周本品才能发挥最大药效,因此若欲加大药物剂量时,应对此予以考虑。肾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肾功能不良的病人: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替米沙坦不通过血过滤消除。肝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用量每日不应超过40mg。老年人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儿童和青少年对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本品的安全性及有效性数据尚未建立。 |
口服。每日3次,每次1片(40mg),餐时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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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在安慰剂对照试验中,替米沙坦(41.4%)的不良事件总发生率和安慰剂组(43.9%)相似。不良事件的发生和剂量无相关性,与患者性别、年龄和种族亦无关。以下所列的不良反应是从临床试验中接受替米沙坦治疗的5788名高血压患者累计得到的。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罕见有消化道反应、皮肤反应、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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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使用美卡素在妊娠的妇女中的使用没有足够的资料。在动物中的研究表明有生殖毒性(见临床前安全性数据),对于人类的潜在的危险未知。动物研究并不显示致畸作用,但是有胎仔毒性。因此,作为一个防范措施,替米沙坦最好在怀孕的第1个3个月不应使用。事先在计划怀孕时,改用一个合适的替代治疗。中晚期妊娠时,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会损伤正在发育的胎儿甚至导致胎儿死亡,因此替米沙坦禁用于中晚期妊娠。当发现怀孕时应尽早停用本品。哺乳期使用尚不清楚替米沙坦是否经乳汁分泌,因此本品禁用于哺乳期女性。儿童用药:由于缺乏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不建议18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老年用药:老年人无需调整剂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由于缺乏相关的临床资料,妊娠和哺乳期间不推荐使用本品。儿童用药:儿童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老年用药:参见【注意事项】和【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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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老年人慢性神经感觉和认知的病理性缺陷的症状治疗(不包括Alzheimer病和其它痴呆)。 -下肢慢性阻塞性动脉病的间歇性跛行(2期)的症状治疗。 注:该适应症基于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的临床研究。研究结果表明,50%-60%接受治疗的患者行走距离至少增加50%,而在只遵循保健和饮食疗法的患者中,20%-40%行走距离增加50%以上。 -改善雷诺氏现象。 -血管性原因所致视力下降和视野损害的辅助性治疗。 -血管性原因所致听力下降和眩晕综合征和/或耳鸣的辅助性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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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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