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贝沙坦氢氯噻嗪分散片
厄贝沙坦氢氯噻嗪分散片
厄贝沙坦氢氯噻嗪分散片
厄贝沙坦氢氯噻嗪分散片
厄贝沙坦氢氯噻嗪分散片
厄贝沙坦氢氯噻嗪分散片

厄贝沙坦氢氯噻嗪分散片

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通用名称:厄贝沙坦氢氯噻嗪分散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0098

生产企业: 天津怀仁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该固体剂量复方用于治疗单用厄贝沙坦或氢氯噻嗪不能有效控制血压的患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厄贝沙坦氢氯噻嗪分散片
厄贝沙坦氢氯噻嗪分散片
荷叶调脂茶
荷叶调脂茶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厄贝沙坦和氢氯噻嗪。

荷叶、车前草、番泻叶。

生产企业

天津怀仁制药有限公司

合肥铭盛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0098

国药准字Z2002688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该固体剂量复方用于治疗单用厄贝沙坦或氢氯噻嗪不能有效控制血压的患者。

利湿、降浊、通便。用于湿热内蕴之高脂血症。

用法用量

本品每日1次,每次1片,空腹或进餐时使用,用于治疗单用厄贝沙坦或氢氯噻嗪不能有效控制血压的患者。推荐患者可对单一成份(即厄贝沙坦或氢氯噻嗪)进行调整。本复方用于单独使用氢氯噻嗪或厄贝沙坦150mg不能有效控制血压的患者。不推荐使用每日1次剂量大于厄贝沙坦300mg/氢氯噻嗪25mg。必要时,本品可以合用其它降血压药物(见【药物相互作用】)。

开水泡服,一次1~2袋,一日2~3次;用开水200毫升浸泡15分钟后服。

副作用

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出现的不良反应总体上是轻度和暂时的。在安慰剂对照与合用厄贝沙坦和氢氯噻嗪的临床试验中,由于任何临床和实验异常而导致治疗中断的事件,在合用厄贝沙坦和氢氯噻嗪治疗组少于安慰组。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和性别、年龄、种族或剂量无关。在汇总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中使用不同治疗剂量(范围为:厄贝沙坦/氢氯噻嗪为37.5mg/6.25mg-300mg/25mg)的干血压患者中,可能和很可能有关或者尚不知是否与治疗有关的临床不良事件,发生率大于等于1%的不良反应见下表:(详见说明书)。

少数病人服用后有消化道症状。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哺乳期(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已知对本品活性成份或其中任何赋形剂成份过敏或对其它磺胺衍生物过敏者(氢氯噻嗪是一种磺胺衍生物)。严重的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30ml/min)顽固性低钾血症,高钙血症;严重肝功能损害,胆汁性肝硬化和胆汁郁积。【注意事项】1.开始治疗前应纠正血容量不足和(或)钠的缺失。2.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可能需要减少本品的剂量。并且要注意血尿素氮、血清肌酐和血钾的变化。作为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抑制的结果,个别敏感的患者可能产生肾功能变化。3.过量服用本品后可出现低血压,心动过速或心动过缓,应采用催吐、洗胃及支持疗法。厄贝沙坦不能通过血液透析被排出体外。4.药物的相互作用: 本品与氢氯噻嗪、地高辛、华法令、硝苯吡啶之间无明显的相互作用。但与利尿剂合用时应注意血容量不足或因低钠可引起低血压。与保钾利尿剂(如氨苯喋啶等)合用时,应避免血钾升高。与洋地黄类药如地高辛、β-阻滞剂如阿替洛尔、钙拮抗剂如硝苯吡啶等合用不影响相互的药代动力学。5.肝功能不全、轻中度肾功能不全及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不需调节剂量。6.儿科使用:尚没有小于18岁患者用药安全性的资

成分

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该固体剂量复方用于治疗单用厄贝沙坦或氢氯噻嗪不能有效控制血压的患者。

利湿、降浊、通便。用于湿热内蕴之高脂血症。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开始治疗前应纠正血容量不足和(或)钠的缺失。 2.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可能需要减少本品的剂量。并且要注意血尿素氮、血清肌酐和血钾的变化。作为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抑制的结果,个别敏感的患者可能产生肾功能变化。 3.过量服用本品后可出现低血压,心动过速或心动过缓,应采用催吐、洗胃及支持疗法。厄贝沙坦不能通过血液透析被排出体外。 4.药物的相互作用: 本品与氢氯噻嗪、地高辛、华法令、硝苯吡啶之间无明显的相互作用。但与利尿剂合用时应注意血容量不足或因低钠可引起低血压。与保钾利尿剂(如氨苯喋啶等)合用时,应避免血钾升高。与洋地黄类药如地高辛、β-阻滞剂如阿替洛尔、钙拮抗剂如硝苯吡啶等合用不影响相互的药代动力学。 5.肝功能不全、轻中度肾功能不全及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不需调节剂量。 6.儿科使用:尚没有小于18岁患者用药安全性的资料。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应在医生确诊后使用,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3.有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泄泻者慎用或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5.本品中番泻叶含有蒽醌类化合物,长期服用可能导致结肠黑变病。 6.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儿童、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服药期间如出现其他不适应到医院就诊。 9.服药超过2周,应咨询医师。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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