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巴韦林颗粒
利巴韦林颗粒

利巴韦林颗粒

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通用名称:利巴韦林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6463

生产企业: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利巴韦林颗粒
利巴韦林颗粒
头孢克肟分散片
头孢克肟分散片
主要成分

利巴韦林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克肟,其化学名称为:(6R,7R)-7-[(Z)-2-(2-氨基-4-噻唑基)-2-(羧甲氧亚氨基)乙酰氨基]-3-乙烯-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三水合物。

生产企业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6463

国药准字H2009020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本品适用于对头孢克肟敏感的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处),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壮汉球菌、大肠球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流感杆菌等引起的以下感染有效。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笥支气管炎并发作细菌感染、支报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肾盂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急性胆道系统细菌性感染(胆囊炎、胆管炎)猩红热;中耳炎,鼻窦炎。 用法用量

用法用量

本品用温开水完全溶解后口服。1、用于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3袋)...

1、成人和体重30公斤以上的儿童:口服,每次50~100mg(1-2片),一日二...

副作用

利巴韦林主要的病毒性溶血性贫血,在口服治疗后最初1~2周内出现血红蛋白下降,其中10%病人可能伴随心肺方面不良反应。治疗前后及治疗中应频繁监测血红蛋白,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其他详见说明书)

本品为口服第三代头孢菌素,抗菌谱广,对部分革兰阳性菌及阴性菌均有抗菌活性,特别是对革兰阳性菌中的链球菌(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革兰阴性菌中的淋球菌、布兰汉氏球菌、大肠菌、克雷伯氏属、沙雷氏属、变形杆菌属、流感杆菌等有较强的抗菌作用,其作用机制为阻止细菌细胞壁的合成,其作用点因细菌的种类而异,与青霉素结合蛋白(PBP)中的PBP1(1a,1b,1c)以及PBP3有较高亲合性。本品对各种细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具有较强的稳定性。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本品适用于对头孢克肟敏感的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处),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壮汉球菌、大肠球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流感杆菌等引起的以下感染有效。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笥支气管炎并发作细菌感染、支报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肾盂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急性胆道系统细菌性感染(胆囊炎、胆管炎)猩红热;中耳炎,鼻窦炎。 用法用量

药理作用

本品为口服第三代头孢菌素,抗菌谱广,对部分革兰阳性菌及阴性菌均有抗菌活性,特别是对革兰阳性菌中的链球菌(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革兰阴性菌中的淋球菌、布兰汉氏球菌、大肠菌、克雷伯氏属、沙雷氏属、变形杆菌属、流感杆菌等有较强的抗菌作用,其作用机制为阻止细菌细胞壁的合成,其作用点因细菌的种类而异,与青霉素结合蛋白(PBP)中的PBP1(1a,1b,1c)以及PBP3有较高亲合性。本品对各种细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具有较强的稳定性。

注意事项

1、定期进行血常规(血红蛋白水平、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液生化(肝功能、TSH)检查、尤其血红蛋白检查(包括开始前、治疗2周、4周)。对可能怀孕的妇女进行怀孕测试。

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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