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巴韦林颗粒
利巴韦林颗粒

利巴韦林颗粒

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通用名称:利巴韦林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6463

生产企业: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利巴韦林颗粒
利巴韦林颗粒
奥硝唑胶囊
奥硝唑胶囊
主要成分

利巴韦林

奥硝唑。化学名称:1-(3-氯-2-羟丙基)-2-甲基-5-硝咪唑。

生产企业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6463

国药准字H2003023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本品适用于敏感原生动物和厌氧菌引起的感染。1.用于毛滴虫引起的男女泌尿生殖道感染。2.用于阿米巴原虫引起的肠、肝阿米巴虫病(包括阿米巴痢疾、阿米巴肝脓肿)。3.用于贾第鞭毛虫病。4.用于厌氧菌感染:如败血症、脑膜炎、腹膜炎、手术后伤口感染、产后脓毒病、脓毒性流产、子宫内膜炎以及敏感菌引起的其他感染。5.用于预防各种手术后厌氧菌感染。

用法用量

本品用温开水完全溶解后口服。1、用于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3袋)...

1.滴虫病:急性毛滴虫病:一次性服药,成人一次1500毫克(6片),晚上顿服。儿...

副作用

利巴韦林主要的病毒性溶血性贫血,在口服治疗后最初1~2周内出现血红蛋白下降,其中10%病人可能伴随心肺方面不良反应。治疗前后及治疗中应频繁监测血红蛋白,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其他详见说明书)

1.可见轻度副作用嗜睡、头痛、胃肠不适(包括恶心、呕吐)。2.个别患者可见中枢神经系统障碍:如头痛、震颤、强直、癫痢发作、运动失调、疲劳、眩晕、意识短暂消失或周围神经病。3.味觉障碍,肝功能异常和皮肤反应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本品适用于敏感原生动物和厌氧菌引起的感染。1.用于毛滴虫引起的男女泌尿生殖道感染。2.用于阿米巴原虫引起的肠、肝阿米巴虫病(包括阿米巴痢疾、阿米巴肝脓肿)。3.用于贾第鞭毛虫病。4.用于厌氧菌感染:如败血症、脑膜炎、腹膜炎、手术后伤口感染、产后脓毒病、脓毒性流产、子宫内膜炎以及敏感菌引起的其他感染。5.用于预防各种手术后厌氧菌感染。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定期进行血常规(血红蛋白水平、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液生化(肝功能、TSH)检查、尤其血红蛋白检查(包括开始前、治疗2周、4周)。对可能怀孕的妇女进行怀孕测试。

1.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患者如癫痢、多毛性硬化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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