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花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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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花药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蓝花药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1021049

生产企业: 大连美罗中药厂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消疳,用于急慢性扁桃腺炎,齿龈红肿,咽喉疼痛,小儿疳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蓝花药
蓝花药
风寒感冒颗粒
风寒感冒颗粒
主要成分

硼砂、冰片、青黛、玄明粉、滑石粉、琥珀、枯矾、石膏、儿茶、胡黄连。

麻黄、葛根、紫苏叶、防风、桂枝、白芷、陈皮、苦杏仁、桔梗、甘草、干姜。辅料为:蔗糖、糊精。

生产企业

大连美罗中药厂有限公司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1021049

国药准字Z5202018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消疳,用于急慢性扁桃腺炎,齿龈红肿,咽喉疼痛,小儿疳症。

解表发汗,疏风散寒。用于风寒感冒,发热,头痛,恶寒,无汗,咳嗽,鼻塞,流清涕。

用法用量

口服。一岁以内每次服10粒,2~4岁每次服25粒,5~10岁每次服30粒,10岁以上每次服50粒,一日2~3次。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清热解毒,消疳,用于急慢性扁桃腺炎,齿龈红肿,咽喉疼痛,小儿疳症。

解表发汗,疏风散寒。用于风寒感冒,发热,头痛,恶寒,无汗,咳嗽,鼻塞,流清涕。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热感冒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重,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红肿热痛,咳吐黄痰。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它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运动员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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