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颗粒
布洛芬颗粒

布洛芬颗粒

非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通用名称:布洛芬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70046

生产企业: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布洛芬颗粒
布洛芬颗粒
盐酸丙卡特罗口服溶液
盐酸丙卡特罗口服溶液
主要成分

本品每包含布洛芬0.2克。辅料为糊精、蔗糖。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丙卡特罗。每1ml中含盐酸丙卡特罗5μg。

生产企业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70046

国药准字H2005390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本品缓解下述疾病的呼吸道阻塞性障碍引起的呼吸困难等症状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急性支气管炎,喘息性支气管炎。

用法用量

温开水冲服。4~8岁儿童,一次1包。8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包。若持续疼痛或发...

通常,成人:一日1次,睡前口服或一日2次,早晚前口服,一次50ug(相当于口服溶...

副作用

1. 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 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偶有:小于0.1%,时有:0.1%,无副词修饰:大于5%以上或频度不清。) 1、严重的不良反应 (1)国外报告了β2兴奋剂引起严重的低血钾。同于β2兴奋剂产生的,血钾值的降低作用会由于配伍黄嘌呤衍生物、甾体制剂及利尿剂而增强,所以对重症哮喘患者要特别注意。而且,低氧血症有时会增强血清钾值的低下对心律的作用。这时最好能监控血清钾值。 (2)休克、过敏样症状:偶有休克、过敏样症状,故应注意观察,发现异常时,减量或中止给药,采取适当措施。 2、其他不良反应 (l)心血管系统:有时出现心悸和频脉,发热。 (2)精神、神经系统:有时出现会肌肉震颤、头痛、偶有眩晕、失眠等,还会出现手指痉挛、肌肉强直性痉挛等。 (3)消化系统:时有恶心、呕吐或偶有口渴、胃部不适感。 (4)过敏症:时有皮疹发生。 (5)肝脏:有时会出现GOT、GPT、LDH上升等肝功能障碍。 (6)其他:偶有周身倦怠感、鼻塞、耳鸣等。另外,有时可见血清钾值降低。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2、按用法用量正确使用未见疗效时,可认为本剂不适用,要中止给药。 3、对临床检查值的影响 由于本剂抑制变应原引起的皮肤反应,所以在进行皮试前12小时最好中止给药。 4、请放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儿童用药:对早产儿及新生儿给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无使用经验)。

成分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本品缓解下述疾病的呼吸道阻塞性障碍引起的呼吸困难等症状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急性支气管炎,喘息性支气管炎。

药理作用

详见说明书。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1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对下述患者慎用 (l)甲状腺机能亢进症(可能会使甲状腺机能亢进症恶化) (2)高血压(可能会使血压上升) (3)心脏病(可能会出现心悸、心律不齐等) (4)糖尿病(可能会使搪尿病恶化) (5)妊娠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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