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颗粒
布洛芬颗粒

布洛芬颗粒

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通用名称:布洛芬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73780

生产企业: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诺捷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解热镇痛消炎药,适用于感染性、非感染性疾病及手术后所致发热。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布洛芬颗粒
布洛芬颗粒
蛇胆川贝液
蛇胆川贝液
主要成分

布洛芬。

蛇胆汁、平贝母。辅料为蔗糖、蜂蜜、杏仁水、薄荷脑、乙醇、苯甲酸钠、纯化水。

生产企业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诺捷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盛翔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73780

国药准字Z2005382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解热镇痛消炎药,适用于感染性、非感染性疾病及手术后所致发热。

祛风止咳,除痰散结。用于肺热咳嗽,痰多,气喘,胸闷,咳痰不爽或久咳不止。

用法用量

口服:小儿按体重一日20mg/kg,分2次服用,或遵医嘱。其他详见说明书。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副作用

服药后有微汗、皮疹、头痛及偶见氨基转移酶升高,消化不良,也有引起胃肠道出血,加重溃疡的报道。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解热镇痛消炎药,适用于感染性、非感染性疾病及手术后所致发热。

祛风止咳,除痰散结。用于肺热咳嗽,痰多,气喘,胸闷,咳痰不爽或久咳不止。

药理作用

非甾体类解热镇痛消炎药,作用机制是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从而发挥解热、镇痛、消炎作用。

注意事项

1.胃与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慎用。2.连续使用3天发热不退时,应请医生诊治。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肺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咯痰不爽,痰粘稠。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孕妇、体质虚弱者慎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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