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康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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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康口服液
血康口服液

血康口服液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血康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1021029

生产企业: 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活血化瘀,消肿散结,凉血止血。用于血热妄行,皮肤紫斑;原发性及继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血康口服液
血康口服液
益母草颗粒
益母草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肿节风。

益母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生产企业

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1021029

国药准字Z1998310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活血化瘀,消肿散结,凉血止血。用于血热妄行,皮肤紫斑;原发性及继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本品为月经不调类非处方药药品。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支,每日3-4次;小儿酌减;可连服一个月。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副作用

服药后个别患者如有轻度恶心、嗜睡现象,继续服药后可自行消失。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 儿童用药:不适用。 老人用药: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成分

活血化瘀,消肿散结,凉血止血。用于血热妄行,皮肤紫斑;原发性及继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本品为月经不调类非处方药药品。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食物。 2.气血两虚引起的月经量少,色淡质稀,伴有头晕心悸,疲乏无力等不宜选用本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少,须去医院就诊。 5.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6.各种流产后腹痛伴有阴道出血,服药一周无效者应去医院就诊。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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