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甲环酸片
通用名称:氨甲环酸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3020564
生产企业: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其余详见盒内说明书。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氨甲环酸。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胶囊含硫酸亚铁50mg(相当于铁10mg),维生素C30mg,并附1袋颗粒矫味剂。主剂辅料为葡萄糖;矫味剂辅料为蔗糖、桔黄、桔子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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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福森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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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0564 |
国药准字H41024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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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其余详见盒内说明书。 |
用于防治小儿缺铁性贫血,也可用于孕妇、哺乳期妇女和月经过多妇女的缺铁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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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1.5g,一日2~6g。为防止手术前后出血,可参考上述剂量,为治疗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所致出血,剂量可酌情加大。 |
口服。一次1粒胶囊加1袋颗粒矫味剂。先将颗粒矫味剂用50-100毫升热水溶解,然后将胶囊的内容物倒入水中,溶解后饭后服用。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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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副作用较氨基己酸为少。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 副作用尚有腹泻、恶心及呕吐;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期血液凝固所致)。必须持续应用本品较久者,应作眼科检查监护(例如视力测验、视觉、视野和眼底)。 |
1.可见恶心、呕吐、上腹疼痛、便秘。2.可减少肠蠕动,引起便秘并排黑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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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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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其余详见盒内说明书。 |
用于防治小儿缺铁性贫血,也可用于孕妇、哺乳期妇女和月经过多妇女的缺铁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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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铁是红细胞中血红蛋白的组成元素。缺铁时,红细胞合成血红蛋白量减少,致使红细胞体积变小,携氧能力下降,形成缺铁性贫血,口服本品可补充铁元素,纠正缺铁性贫血;维生素C可促进铁的吸收,并参与碳水化合物、脂肪、蛋白质的代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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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 2.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 3.如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IX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善。 4.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 5.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为安全。 6.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给药后尿液浓度常较高: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用量也应减少。 |
1.肝炎、急性感染、肠道炎症、胰腺炎、消化道溃疡等患者慎用。 2.不能与浓茶同服。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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