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吡卡胺滴眼液
托吡卡胺滴眼液

托吡卡胺滴眼液

处方药 医保甲类 国产

通用名称:托吡卡胺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5133

生产企业: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托吡卡胺滴眼液
托吡卡胺滴眼液
栀子金花丸
栀子金花丸
主要成分

托吡卡胺

栀子、黄连、黄芩、黄柏、大黄、金银花、知母、天花粉。

生产企业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5133

国药准字Z4402156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吐血衄血,大便秘结。

用法用量

滴眼剂0.5%~1%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口服。一次9g,一日1次。

副作用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吐血衄血,大便秘结。

药理作用

本品为抗胆碱药,能阻滞乙酰胆碱引起的虹膜括约肌及睫状肌兴奋作用。其0.5%溶液可引起瞳孔散大;1%溶液可引起睫状肌麻痹及瞳孔散大。

注意事项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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