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吡卡胺滴眼液
托吡卡胺滴眼液

托吡卡胺滴眼液

处方药 医保甲类 国产

通用名称:托吡卡胺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5133

生产企业: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托吡卡胺滴眼液
托吡卡胺滴眼液
珍珠明目滴眼液
珍珠明目滴眼液
主要成分

托吡卡胺

主要成份为珍珠液、冰片。辅料为:乙醇、氯化钠、羟苯乙酯、注射用水。

生产企业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5133

国药准字Z4202195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用法用量

滴眼剂0.5%~1%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滴入眼险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副作用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药理作用

本品为抗胆碱药,能阻滞乙酰胆碱引起的虹膜括约肌及睫状肌兴奋作用。其0.5%溶液可引起瞳孔散大;1%溶液可引起睫状肌麻痹及瞳孔散大。

注意事项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应停用。 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应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需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最新资讯

MORE+

当季热门药品

MORE+

药企推荐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