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珠明目滴眼液
珍珠明目滴眼液

珍珠明目滴眼液

非处方药 医保甲类 国产

通用名称:珍珠明目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1410

生产企业: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功能主治: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珍珠明目滴眼液
珍珠明目滴眼液
口腔溃疡散
口腔溃疡散
主要成分

珍珠液、冰片。辅料为氯化钠,羟苯乙酯。

青黛、桔矾、冰片。

生产企业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1410

国药准字Z1102018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清热敛疮。用于口腔溃疡。

用法用量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用清毒棉球蘸药擦患处,一日2-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清热敛疮。用于口腔溃疡。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停用。

1.本品不可内服。 2.一般症状在一周内未改善,或加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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