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保守治疗还是手术治疗均可并发股骨头缺血性坏死,而手术治疗后还可发生再脱位和关节僵硬,需在治疗中注意预防。
1.股骨头缺血性坏死 此系医源性并发症,主要是机械性压力致动脉缺血所致。Salter提出5条诊断标准:
(1)复位后1年,股骨头骨骺核仍不出现。
(2)复位后1年,现存骨骺核生长停滞。
(3)复位后1年,股骨颈部变宽。
(4)股骨头变扁,密度增加或出现碎裂现象。
(5)股骨头残余畸形,包括头变扁变大、扁平髋、髋内翻、股骨颈短宽等。
2.术后再脱位 术后再脱位虽然发病率不高,但一旦发生,预后不良,可发生股骨头坏死和关节僵硬,应尽力预防。其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关节囊紧缩不理想,这是最常见的原因;其次为前倾角过大而未给予矫正;还有头、臼不对称,处理不好等原因。应加强预防,一旦发生,应及早手术处理。
3.髋关节运动受限或僵硬 此并发症较为常见,患者年龄越大,发生率越高,脱位股骨头位置越高,髋关节周围挛缩越重,若未行矫正,极易发生髋关节运动受限或僵硬,特别是术后应用髋人字石膏固定者更易发生,应加强术后的早期关节功能锻炼,采取髋关节外展石膏支架固定,术后1周应坐起练习活动。也可不用石膏固定,术后采用持续性被动活动(CPM)进行关节功能锻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