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视(斜视 )

别名:
斜眼
传染性:
无传染性
治愈率:
80--90%
多发人群:
用眼姿势不良者
发病部位:
典型症状:
眼痛 视物模糊 头痛 复视 畏光
并发症:
是否医保:
挂号科室:
治疗方法:

斜视检查

  可行以下检查以明确诊断:

  1、眼外观检查

注意患者眼位偏斜的方向和程度,睑裂是否等大,颜面是否对称,有无代偿性头位。

  2、视力检查及屈光检查

详细检查患者的远、近视力及矫正视力。对于高度近视和散光者,以及青少年患者,必须扩瞳后进行屈光检查。

  3、遮盖试验

用遮盖的方法别检查患者注视33厘米和5米以外的目标时的眼位情况。

  遮盖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检查时总有一只眼被遮盖的单眼遮盖法,又称交替遮盖法或连续遮盖法;另一种是检查时先遮一只眼,然后去掉遮盖板观察两眼能否同时向前注视一目标及眼球复位速度,这种方法可称为遮与不遮法。遮盖试验可以简单而又确切地对斜视进行定性。

  4、检查眼球的运动

。观察6个主要运动方向,以确定每条眼肌的功能有无异常。

  5、斜视角检查

斜视角分为主斜角(第一斜视角)和副斜角(第二斜视角)。健眼固视时,斜眼偏斜的角度称为主斜角;当斜眼固视时,健眼偏斜的角度称为副斜角。测量主、副斜角可以协助斜视的诊断,临床上常用的测量斜视角的方法有:角膜反光点位置测定法、同视机检查法、三棱镜配合遮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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