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疹为医源性疾病,因此,必须注意:
1.用药前应询问病人有何种过敏史,避免使用已知过敏或结构相似的药物。
2.用药应有的放矢,尽量选用致敏性较低的药物。治疗中应注意药疹的早期症状,如突然出现瘙痒、红斑、发热等反应,应立即停止可疑药物,密切观察并争取确定致敏药物。
3.应用青霉素、血清、普鲁卡因等药物时应按规定方法作皮肤试验,阳性者不可用该药治疗。作皮试前,应备有急救药物,以应急需。目前国家规定皮试液浓度为青霉素500u/ml,链霉素5mg/m1,普鲁卡因0.25%,破伤风抗毒素1 :10,用量均为0.1m1。
4.已确诊为药疹者,应将致敏药物记入病历并嘱病人牢记,每次看病时应告诉医生勿用该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