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症状
目前国内普遍采用三度四分法,按烧伤深度分为Ⅰ度、浅Ⅱ度、深Ⅱ度、Ⅲ度。临床习惯上称Ⅰ度、浅Ⅱ度为浅度烧伤,深Ⅱ度、Ⅲ度为深度烧伤。
Ⅰ度烧伤:
伤及表皮浅层,基底层尚存。局部皮肤发红、肿胀、疼痛、有烧灼感、无水疱,3~5天痊愈。愈后不留瘢痕,可有暂时性色素沉着。
浅Ⅱ度烧伤:
累及表皮和真皮乳头层,局部红肿,渗液较多而形成大小不等水疱,创面湿润,创底鲜红、水肿、剧痛;若无感染等可于2周内痊愈,无瘢痕形成,可有暂时性色素沉着。深Ⅱ度烧伤:累及真皮网状层,但仍残留部分真皮和皮肤附件。局部肿胀,白色或棕黄色,水疱较小。感觉迟钝,皮温稍低,疼痛较轻。如无感染可于3~4周内愈合,愈后留有瘢痕,但皮肤功能基本保存。
Ⅲ度烧伤:
累及皮肤的全层甚至皮下脂肪、肌肉、内脏器官。创面苍白或焦黄炭化,无疼痛,无水疱,感觉消失,质韧似皮革。3~4周后焦痂脱落后遗留肉芽组织面,愈后遗留瘢痕,皮肤功能丧失,造成畸形。酸烧伤一般不起水疱,迅速成痂。硫酸、硝酸和盐酸的烧伤痂分别呈深棕色、黄棕色和黄色;烧伤越深,痂色越暗,痂皮内陷越明显,质地越硬。碱烧伤创面呈黏滑或皂状焦痂,色潮红,有小水疱,一般较深,焦痂或坏死组织脱落后,创面凹陷,边缘潜行,经常久不愈。此外酸烧伤容易估计偏深,碱烧伤和其他一些化学烧伤有继续加深的过程,应反复估计核实深度。严重烧伤:可累及全身各器官组织,出现一系列病理生理过程,如水盐电解质紊乱、酸碱平衡失调、休克、DIC、免疫平衡失调,继发感染,心功能不全、呼吸功能不全等。尤其是呼吸功能受损,是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诊断
根据烧伤病史及皮损即可诊断。根据无水疱,只有红、肿、痛,烧灼感,有水肿、水疱、渗液,累及皮肤分别烧伤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