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化系统疾病伴发的精神障碍饮食原则
消化系统疾病伴发的精神障碍最好不要吃哪些食物:
一.反流性食管炎:
1.不宜过饱;
2.忌烟、酒、咖啡、巧克力、酸食和过多脂肪;
3.避免餐后即平卧。
二.急性胃炎:
禁一切对胃有刺激的饮食或药物,酌情禁食或给予流食。
三.慢性胃炎:
1.忌食过咸、过热和刺激性强的食物,忌大蒜;
2.避免暴饮暴食;
3.胃酸缺乏者,忌冲淡胃液,饮食中宜加入醋、柠檬汁、酸性调味品,少吃难消化、易胀气的食物;
4.胃酸过多者应避免进食能刺激胃酸分泌的食物,如浓味香料、酒精、酸味剂等;
5.忌烟酒;
6.忌浓茶;
7.避免吃坚硬、粗糙、油腻及不易消化的食物;
8.忌狼吞虎咽;
9.忌暴饮暴食。
四.胃溃疡及十二指肠溃疡:
1.忌饮食不规律;
2.忌刺激性食物如辛辣、咖啡、浓茶、汽水、酸性饮料、糯米食品、过多油炸食物等;
3.勿暴饮暴食;
4.戒烟酒。
五.胃癌:
1.禁食霉变或腐烂变质的食物;
2.禁高盐饮食;
3.禁食过度有刺激性的食物,如辣椒、花椒等;
4.忌烟酒;
5.手术以后的病人忌进牛奶、糖和高碳水化合物饮食,以防发生倾倒综合征。
6.少吃或不吃熏烤的食品及过度腌制的蔬菜。
六.肝炎:
1.忌酒;
2.一些刺激性食物,如姜、葱、辣椒等应少食为好;
3.尽量避免油腻煎炸之品;
4.忌食辛热之品如韭菜、羊肉、鸡肉、八角茴香、丁香、胡椒等。
七.肝硬化:
1.忌食高脂肪、高胆固醇、高蛋白飲食,不宜吃動物內臟、蛋黃、蚶肉、螃蟹、松花蛋等;
2.限制食盐摄入量;
3.忌食:沙丁魚、青花魚、秋刀魚和金槍魚。
4.忌吃堅硬、粗糙食物;
5.忌酒/滥用药物。
八.胆囊炎:
1.禁食动物的脑、肝、肾及蛋黄、鱼籽等;
2.避免食用油炸食物、肥肉等;
3.忌饮酒、浓茶、咖啡;
3.忌食辣椒、洋葱、萝卜等刺激性强、含粗纤维的食物;
4.忌少餐多量,应少量多餐;
5.忌食产气和带气味的果菜豆类、牛奶等,以免加重腹胀。
九.胆结石:
1.忌饮食无规律;
2.忌油炸食品、高脂肪和高胆固醇类食物;
3.忌辣椒、胡椒等;
4.忌吃产气食品如豆类、红薯、芋头、韭菜。
5.忌烟、酒、咖啡。
十.胰腺炎:
1.急性发作,应禁食1-3天;
2.忌暴饮暴食;
3.忌饮酒;
4.忌生冷甘腻之品;
5.忌肥甘厚味和辛温助热之品,禁用含脂肪多的食品,如奶油蛋糕、肥鸡、肥鸭、肥肉、动物油、油炸食品、肉松、硬果类、牛奶等,以及羊肉、鹅肉、韭菜、姜、辣椒等辛温助热之品;
6.忌蛋白质食品如鲜瘦肉、鱼虾、禽类等;
7.忌菜籽油;
8.忌菠菜。
十一.慢性阑尾炎:
温热性质的动物肉如羊、牛、狗肉应该节制,葱、姜、蒜、辣椒也不宜多吃;
十二.急性阑尾炎:
1.腹胀病人应减少牛奶和豆浆;
2.阑尾穿孔的病人应禁食。
十三结肠炎:
1.减少食物摄取量以减少腹泻;
2.不应吃糠麸、坚果、种子和甜玉米之类;
3.牛肉、公鸡、鲤鱼、海鲜;
4.生冷瓜果等应少吃;
5.不要吃芹菜、韭菜等粗纤维蔬菜,不要吃有“滑肠”作用的香蕉、红薯、雪梨等。
十四.结肠癌:
1.烈性酒、辛辣、燥热、刺激性食物;
2.高脂肪饮食及低纤维食物;
3.尽量少吃油炸、熏烤及腌制食物。
十五.直肠癌:
1.术后禁食3~4天,等肠蠕动恢复,人工肛门排气即有气泡从造口溢出后,可进流质饮食,选择的食物应易消化富有营养;2.一周后可进半流质饮食,选择富含蛋白质、低纤维素的食物,如面条、稀饭、馄饨等,也应少量多餐,每日5~6餐;
3.两周后可进食易消化的少渣普食,禁食粗粮及纤维多的蔬菜,如芹菜等,以减轻肠道负担;
4.最好别选择以下食物,如冷饮、生的或未完全煮熟的食物、含酒精类饮料、易产气的食物如洋葱、地瓜、椰菜、豆类、萝卜等,易产生臭味的食物如洋葱、鸡蛋、朱古力、葱、虾等,难消化并易造成阻塞的食物如柿子、葡萄干、干果、核桃及油煎食物等,易引起稀便的食物如咖喱、咖啡、蒜头及香精等;
5.平时注意饮食卫生,不吃生、冷、坚硬、煎炸、腌制食物,禁忌烟酒。
十六.痔疮:
1.禁食辛辣刺激、油腻、煎炸熏烤及热性食品,如羊肉、狗肉、生蒜、生葱、辣椒等;
2.禁烟、禁酒;
3.忌吃燥热、肥腻、煎炒等助热助湿的物品。
十七.肛裂:
1.忌食辛辣刺激、煎炒干硬的食物,如姜、葱、蒜、辣椒、胡椒、韭菜以及兰花豆等;
2.吃荤菜不宜油腻过多;
3.戒烟酒。
(以上资料仅供参考,详情请咨询医生。)